日前,德州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增加公共停车位、充电桩供给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州市将统筹利用城市闲置地、路口转角等边角地块,合理设置停车设施,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
今年全市将新增停车泊位7000个,其中,德城区、德州天衢新区各新增1000个,其他县(市、区)各新增500个。全市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1400个,其中,德城区、德州天衢新区各新增200个,其他县(市、区)各新增100个,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
1、停车设施改扩建
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停车场;
结合城市其他公共场所建设,增设停车泊位;
市城管局积极推动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增加城市停车供给,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停车场,属地城管部门积极做好备案工作。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小区停车潜力,能设置停车设施的,做到能设尽设。
2、挖掘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停车潜力
在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做到应设尽设;
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在建筑物退让区内合理施划停车泊位;
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设置时段性道路停车泊位。
3、持续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城市中心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并合理布局公共车位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