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民委员会东南村充电桩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民委员会东南村充电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景观大道20号江侨汇商大厦18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TZ2023035
项目名称: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民委员会东南村充电桩
预算金额:95.1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1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景观大道20号江侨汇商大厦18A)
方式:线上报名方式:转账备注:FJHTZ2023035报名;开户名称: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1015281741006;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发送到fjhtxm@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景观大道20号江侨汇商大厦18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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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东南村南窗518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396071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景观大道20号江侨汇商大厦18A
联系方式:杨榕0591-83309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榕
电 话: 0591-8330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