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充电桩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202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2023QTGC00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充电桩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2023)(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9-341225-04-01-869015等(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阳充电桩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阳充电桩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在阜阳各县、市、区城市和乡镇(村)布置充(换)电基础设施,第一批建设公用充电桩约2000个,131个场站,并配套建设电力设施和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扩大充电基础设施普及力度,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设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充电场站的高压、低压、土建、供配电、智能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每个场站从接收招标人下达任务书到完成供货及安装时间为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设计内容。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图纸协助送审、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
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建、报审、档案移交,并提供所需资料及设计图纸,由投标人承担相关配合费用以及各类评审费用(不含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规费)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阜阳各县、市、区城市和乡镇(村)布置充(换)电基础设施,第一批建设公用充电桩约2000个,131个场站,并配套建设电力设施和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扩大充电基础设施普及力度,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约9000万元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由项目经理兼任。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质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地址)。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充电桩有限责任公司招标
法定代表人:时海龙法定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0号
邮编:236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8-2181083
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程维锋
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编:236000
联系人:贾工
电话:0558-2166196;备用0558-2166013
电子邮件:2294739066 qq.com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