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 119万!江苏连云港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连云港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核心提示:江苏连云港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

 

江苏连云港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3】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东王集镇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院内;

2.1.2 建设规模:利用灌云县主题服饰电商产业园院内现有停车场约306 平方米,主要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电池调度、计费监控及电池维护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充电站1个、充电桩8桩16枪,设备基础、电缆沟井、充电桩安装等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1191477.33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汽车快速充电桩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推荐品牌

推荐品牌一览表

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中要求同一档次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品牌。投标人拟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7月2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

自2023年4月2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2006)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 号、【2011】13 号、【2012】14 号、【2016】7 号、【2017】6 号、【2018】4 号、【2019】3 号、【2020】2 号、【2021】5 号、【2022】17 号;连清办【2010】4 号、【2011】9 号、【2013】6 号、【2014】4 号、【2014】16 号、【2015】6 号、【2015】9 号、【2015】15 号、【2017】5 号、【2019】3 号、【2020】3 号、【2021】3 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 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⑦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⑧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7、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 1月-2023 年6月), 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8)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格式不得修改);

(11)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8~10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1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2%(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灌云县东王集镇伊王路46号

联 系 人:金同娟

电    话:0518-887510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5楼1508室

联系人:胡工

电话:18260387518


 
 
[ 统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沪ICP备16055099号-3

充电桩网 版权所有 © 2016-2018 咨询热线:021-6117 0511  邮箱:sina@heliexpo.cn 在线沟通:

本网中文域名:充电桩网.本站网络实名:充电桩网-最专业的充电桩行业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