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智慧新能源(充电桩)示范综合体项目已由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10-361099-04-05-995873 ,招标人为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州市智慧新能源(充电桩)示范综合体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安石大道以南,汤显祖大道以西;
2.3工程总投资:13900万元;
2.3.1招标控制价:111.91万元;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333.33平方米(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19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包括一栋9层的智慧综合楼、一栋4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中心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3900万元。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及装修)、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绿化设计、装配式及绿色建筑;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达到交钥匙工程设计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中:
3.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凭证。
6、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7、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递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
(2)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资审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4日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的视为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城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76663669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8794124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白岭新村上曾组第4排第5栋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