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宁远县城市智慧路灯与充电桩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城市智慧路灯与充电桩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2、委托代理编号:HNWX-永-2023-0213
3、采购项目预算:5957.74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建设模式:由县人民政府通过政府授权确定县城管执法局为项目监管单位,由项目监管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监管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宁远县城市智慧路灯与充电桩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后,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及设备、重要材料采购以及后期运营维护。
2.合作期限:本合同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15年,自2023年10月 1日起至 2038 年 10月 1 日止。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4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身份证扫描件、公章印鉴清晰)获取招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资料不符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3月2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市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