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路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20083
项目名称:丹东市公路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项目
预算金额:132.09789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09789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丹东市公路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建项目(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至 2023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企业除外);
10、公告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以上资料报名;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公路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98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415-2663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胡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415-345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