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翰林壹号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C2022-036号
项目名称:榕发·翰林壹号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
预算金额:185.074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7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另行书面通知中标人,首次供货(7kw慢充充电桩数量不超过200台,具体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到货,后续每批供货时间为自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到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③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上一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的承诺(说明)函。(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
方式: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榕发·翰林壹号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榕发·翰林壹号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
2、招标编号:GXGC2022-036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一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其他资格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报名
6.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6.2报名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投标人完成报名后,投标人如需电子档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本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电 话:0591-282739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
电 话:13559128000
联系人:余女士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联系方式:张工、0591-28273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
联系方式:余女士、1355912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135591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