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鸿川新能源扩建四川成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四川成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四川成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GJ-JLCG--22146

项目名称: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四川成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预算金额:4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四川成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ZTGJ-JLCG--22146;

3.招标控制价:498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包括所涉及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构)筑物的设计及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服务、安全及消防设计专篇编制和备案。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5.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保安寺路与永安路交叉口驿马河公园停车场内;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畅行停车场内;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776号。

6.建设规模:

 1)在驿马河公园充电站安装1250kVA变压器两台,站内建设20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0个充电车位,及充电桩配套设施(消防、监控)。项目收费、运维等管理采用云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充电场站和单个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在南湖国际充电站安装1250kVA变压器两台,站内建设20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0个充电车位,及充电桩配套设施(消防、监控)。项目收费、运维等管理采用云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充电场站和单个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在双流宇华充电站安装1250kVA变压器一台,站内建设10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20个充电车位,及充电桩配套设施(消防、监控)。项目收费、运维等管理采用云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充电场站和单个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7.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整体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项目的设计、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等,直至项目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

8.工期要求:总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2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投标单位有充电桩研发、生产、销售能力,且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都市内有售后服务团队(社保证明),且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且有相应的资质。

3.4施工单位在成都市内近两年内有5个2500kVA及以上新能源充电桩的施工业绩。投标方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的复印件(封面、签字页、现场照片等);

3.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财务要求: 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或2019年.2020年.2021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现金流量、负债及利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0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3.11投标人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充电桩生产企业或者联合投标体;

3.1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无不良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等记录,以及合同期的运维工作、售后服务被投诉的不良记录。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四川成都充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ZTGJ-JLCG--22146;

3.招标控制价:498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包括所涉及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构)筑物的设计及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服务、安全及消防设计专篇编制和备案。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5.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保安寺路与永安路交叉口驿马河公园停车场内;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畅行停车场内;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776号。

6.建设规模:

 1)在驿马河公园充电站安装1250kVA变压器两台,站内建设20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0个充电车位,及充电桩配套设施(消防、监控)。项目收费、运维等管理采用云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充电场站和单个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在南湖国际充电站安装1250kVA变压器两台,站内建设20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40个充电车位,及充电桩配套设施(消防、监控)。项目收费、运维等管理采用云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充电场站和单个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在双流宇华充电站安装1250kVA变压器一台,站内建设10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20个充电车位,及充电桩配套设施(消防、监控)。项目收费、运维等管理采用云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充电场站和单个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监视和控制。

7.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整体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项目的设计、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施工、调试、试运行等,直至项目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

8.工期要求:总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2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投标单位有充电桩研发、生产、销售能力,且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都市内有售后服务团队(社保证明),且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且有相应的资质。

3.4施工单位在成都市内近两年内有5个2500kVA及以上新能源充电桩的施工业绩。投标方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的复印件(封面、签字页、现场照片等);

3.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财务要求: 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或2019年.2020年.2021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现金流量、负债及利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0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3.11投标人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充电桩生产企业或者联合投标体;

3.1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无不良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等记录,以及合同期的运维工作、售后服务被投诉的不良记录。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每套,预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30分。

5.2递交地点:长春市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开标时只允许授权代表一人入场,且拟到开标现场的授权代表必须是未有过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进场时须主动出示“吉祥码”和“通信行程卡”,授权代表的“吉祥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开标室,全程佩戴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肺炎疫情实时动态。)开标现场分散落座并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消毒。

凡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禁止进入开评标现场。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招 标 人: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航枢大道500号附432号邮箱自编号0100830

联 系 人:马英杰

电    话:18043019912

 

招标代理: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3层D-35段

联系人:李静

电话:136243076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新鸿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航枢大道500号附432号邮箱自编号0100830        

联系方式:马英杰1804301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3层D-35段            

联系方式:李静13624307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  1362430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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