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施城镇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按照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既有居住小区加快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将补建停车位及充电桩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类项目,并在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严格监督。明年年底,实现充电桩全市城镇居住小区全覆盖。同时,实施公共停车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全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发展。按照从城六区到“三县一市”,从公务、出租、网约、个人等各类型电动汽车数量较大区域到较小区域原则,逐步提升布点密度。重点推进公共停车场、停车楼、商业停车场、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等场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充电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以充电基础设施为纽带,培育上下游产业。重点推动充电桩、新能源电池、换电设备、光伏、风电、储能设施等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实施绿色智能充电设施建设计划,以“光储充换检”一体化充电站为载体,推动源网荷储、车网互动等试点建设,拓展充电站增值服务。
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提升充电设备运维水平计划,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做好充电服务保障。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用、专用智慧充电服务平台统一接入,推进运营企业网上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和电力市场交易等功能。到2025年年底,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充电平台体系,打造完成全市智慧充电“一张网”。
我市实施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免办理项目备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积极对接争取中央财政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专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研究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财政支持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