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科长姚华向记者介绍,此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逐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至2035年,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社会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另外,《规划》分别对专用、公用、自用充电设施的数量和布局等作出了具体安排。据介绍,专用设施包括公交车、环卫车及机关企事业单位3种应用场景。其中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将结合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及汽车站配套建设等进行,增设公交车充电站21个充电桩550个(保留215个,新建335个);结合环卫车停车场、垃圾直运站配套建设,增设环卫专用车充电点29个充电桩243个;物流车专用充电设施按照不少于车位30%进行配套设置;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建设情况,增加充电点45个充电桩2635个,以交流充电桩为主。
另外,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参考《益阳市中心城区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共布置集中式公共充电站62个充电桩373个,均为直流充电桩。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根据《益阳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求,结合61个控制性公共停车场布置充电桩3438个,结合55个兼容性公共停车场布置充电桩1794个,结合47个商业配建停车场布置充电桩2334个。文体、医疗和教育设施配建停车场远期按照不少于停车位60%配建充电设施。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已建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建设条件,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支持业主自建自用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自用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