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黄浦区高城苑小区,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值班室里拉出电线充电。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车主鲍先生匆匆赶到现场,收到了新规实施后的首张罚单,他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会注意规范充电。
在该小区内,记者看到非机动车车库里已经建好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物业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大概有60辆电动自行车,配建了30个充电车位,可以满足居民的需求。
在上海市闵行区,城管执法队员收到物业上报,通过监控发现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执法队员来到现场,在调取视频资料、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确定事实后,开出了上海对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首张罚单。
截至6月1日12时,上海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27起。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永刚表示,当前执法部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并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筑牢社区安全防线,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统筹安全性和便利性,持续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化解居民群众充电难、停车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