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该厅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组织市县开展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根据中央政策规定,2024—2026年为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期,其中2024年广西获得2个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名额,后续试点工作视试点开展情况再另行确定。
此次试点县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但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但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不含市辖区),申报试点县应当符合充换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程度低、具有较为完整的规划布局方案、具有适宜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场景、具备充足的供电保障能力等条件。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示范期内经考核完成绩效目标的试点县最高可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500万元。试点结束后,中央将对超额完成目标、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据悉,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设区市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结合申报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对申报试点县开展竞争性评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我区的试点县名单,并按程序上报中央相关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