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安交警公布4月“五大曝光”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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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眉山公安交警持续开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眉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遵章守法,引以为戒。

一、事故多发路段

眉山市丹棱县马思路2.883公里至4.8834公里处为事故多发路段。

二、高风险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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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4月15日,川A6Q3B2轿车行驶至眉山市G351国道与芙蓉路口东口时,因“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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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4年3月17日,辜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行驶至眉山市仁寿县陵州大道与陵阳大道十字路口时,因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与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辜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辜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通过路口时,降低行驶速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案例二:2024年4月15日,杨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眉山市洪雅广场南路一段41号外,一边开车一边和他人聊天,与同向由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洪雅公安交警调查认定,杨某某因分心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集中注意力,拒绝分心驾驶!

五、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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