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2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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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惩戒双发力,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
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惩戒“双发力”,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强化源头治理,全面配齐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督促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切实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控机制落实到位。部署龙凤区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集中约谈会议,讲解法律法规,2场会议共计41人参会并现场签订了《行业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是全面排查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严查无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整车质量≥55Kg、车体宽度≥0.45m、电动机额定功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48V、前后轮中心距≥1.25m等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积极统筹各县区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逐一开展核对工作,摸清掌握了全市120余家电动自行车经销业户的经营情况,建立完善经营者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强化电动自行车“3C”认证监管。严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严查销售单位销售未获得CCC认证或伪造CCC认证信息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2月下旬以来,全市系统共检查相关经营主体89家次,检查中发现10家相关经营主体存在无进销货台账、蓄电池生产企业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生产企业不一致和座椅改装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及在销售环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查产品销售单位无照、超范围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充电桩等配件产品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指导各县区局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其中,肇州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11家,发现问题3个,均已通知整改。

五是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管。督促电商平台、网络经营主体把好“线上”产品销售质量关。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整改,追根溯源,严厉打击违法线上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加大震慑力度。同时,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要求各县区局制作《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张贴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并通过网络媒体线上宣传,有效保障了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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