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精神,结合陕西电力系统运行和市场发展需要,编制印发《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加快推动陕西新型储能发展。
新型储能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电化学、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飞轮等形式的储能项目。新型储能按电力市场主体类型分为独立储能、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三类。实施方案明确了独立储能、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的市场准入条件及注册有关事项,明确了独立储能参与交易、电源侧储能参与交易和用户侧储能参与交易的有关具体事项。
根据实施方案,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编制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细则;负责新型储能的市场注册和管理,组织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配合调度机构组织新型储能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负责向新型储能提供市场交易的结算依据和服务;按职责负责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运维;负责做好交易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工作。陕西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新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安全校核,配合交易机构组织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负责建立健全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机制,按照相应规程对新型储能实施电力调度;按职责负责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运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向新型储能提供公平的输配电、电网接入和计量服务,提供新型储能充电电量、放电电量计量数据,依据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等开展电费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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