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车库都要有电动车充电桩
已建小区、公共停车场等电动车位不低于10%比例
▲电动汽车市场走进你我生活
为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发展,去年,我市出台了全国首个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上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该方案明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年,主城区将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
政府规划
新建小区停车库100%配充电设备
方案要求,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在主城区,凡新建的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及上述场所,要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到2020年达到不低于10%的比例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其他区县城区因地制宜,同样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
按照规定,我市还将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到2020年,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1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换电站,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其他每个区县城区至少建成1座公共充换电站。
我市每个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换电站,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向电力企业报装的居民住宅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对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用电与家庭用电分表计量,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且不纳入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计算范围。同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安装充电设施将简化审批手续。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已有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记者走访
明年底建成2000个充电桩
上月,我市启动了山地城市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及支撑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市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示范项目将建设2000个充电桩,100个分租点,同时建立电动汽车运营中心,接入不少于2100辆电动汽车,具备10000辆电动汽车的运营能力。其中,长安汽车投放300辆电动轿车,力帆集团投放800辆电动轿车,重庆瑞康新能源汽车投放1000辆电动物流车。项目将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力帆集团旗下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盼达用车负责人表示,去年他们公司的电动汽车使用率达60%,今年的租赁站点将从45个增加到100个,电动汽车数量也将从300多辆达到1000多辆。
市场反响
电动车补贴增加购买更便宜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来到位于渝北区的汽博中心长安汽车4S店,门口工人正在抓紧安装充电桩。4S店负责人陈瑜介绍,去年,经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补贴,一辆电动车售价在13万元左右。虽然今年补贴政策还没有出台,但按照市场发展趋势,政府补贴还会进一步增加,也就是说,大家可能会以更便宜的价格买到电动汽车。
虽然电动汽车没有噪音、无污染,每公里的能耗要比汽油车便宜2角钱左右。“但电池耐用性、车位、充电设施等方面也有自己的劣势。”陈瑜表示,电动车保有量以及充电设施的增长速度,与相关部门的规划和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目前电动汽车多为锂电车,电动车寿命和耐用性还有待提升。
重庆晚报记者 何浩 陶昆 见习记者 苏杰德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