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科委联合相关委办局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行动计划在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上,细化了电动汽车的任务。在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方面,将细分市场,积极探索商业运营模式,加大公交、出租、分时租赁、物流、公务、环卫6个公共领域及1个私人领域的示范推广工作。
聚焦“6+1”
6个公共领域
公交、出租、分时租赁、
物流、公务、环卫
1个私人领域
公交车
到2017年不少于4500辆
牵头部门
市交通委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根据行动计划,2014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900辆;到2017年,北京市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4500辆。为了达成这个目标,行动计划在公交线路、快速公交线路、机场摆渡车等各个领域的电动车推广做了细化和分解。
首先,将推进重点公交线路电动化,如长安街沿线、三环路环线等重点公交线路,使其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在重点公交线路上投运电驱动公交车700辆。
在BRT电动化方面,将现有4条城市快速公交线路(BRT),全部更新为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启动南中轴快速公交线路首批40辆电驱动公交车的更新工作。
在接驳微循环线路电动化方面,现有及新增轨道交通接驳微循环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在6条以上微循环线路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100辆。
在新城城区主要公交线路电动化方面,推动新城城区内主要公交线路,全部采用电驱动公交车;2014年重点在怀柔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会址、亦庄新城、昌平未来科技城等的主要公交线路投运电驱动公交车60辆。
此外,未来还将推动机场运营车辆的电动化,首都机场更新或新增各类运营车辆、摆渡等旅客保障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2014年完成首批电动汽车示范运行,规划建设配套充电站。
出租车
将建设电动车分时租赁网
牵头部门
市交通委 市商务委
市邮政管理局
在出租行业,也将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在该行业的应用。在市区出租车部分,新增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加快研究出台出租车更新为电动出租车的鼓励政策,推动存量出租车辆有序更新为电动汽车;在10个郊区县区域,出租车全部采用电动汽车,各郊区县加快充电站选址建设,完善快速充电网络。
此外,还将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示范应用,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成为城市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新出台的行动计划聚焦末端物流配送,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末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
公务车
新增公务车均采用电动车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
在公务车方面,行动计划规定,新增的公务车、具备更新条件的公务车、党政机关机要通讯车,原则上均采用电动汽车,并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位,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专门用于电动汽车的充电和停车。
环卫车
新增环卫车电动将过半数
牵头部门
市市政市容委
在环卫车领域,确保已投运的环卫车满负荷运营,全力推进已采购的电动环卫车投入运营。新增环卫车中电动环卫车比例要超过50%。
老旧机动车
更新补贴政策正在征意见
牵头部门
市科委
行动计划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场能够支撑的条件下,提供17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2014年完成两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配置,争取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老旧机动车更新为电动汽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的措施还在研究中。未来拥有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汽车时,北京市地方财政或与国家政策相配套,通过一定的补贴政策来吸引其更换电动汽车,具体的补贴金额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中。
推广
从购车环节延向用车环节
牵头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新发布的行动计划,将政策从购车环节向用车环节延伸,在购车、用车、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保障等环节实现全覆盖。
在购车环节,邮政、物流等企业购买的纯电动专用车,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市级财政补贴,并支持电动客车在单位班车、旅游客车等方面开展示范运行。在用车环节,积极研究差异化停车费、电动物流车优先配置货车通行证等政策。
在基础设施方面,研究制定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和有效运营的相关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申请在本市开展先行先试政策试点。
充电桩
年内建成5公里半径充电网
牵头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委 市住建委
新出台的行动计划在公用、私用充电桩建设目标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
在公交领域,将建设大型充换电站3座,对直充式电驱动公交车、增程式公交车分别按照不低于2:1、10: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
在出租领域,对市区电动出租车按照不低于3: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对区域电动出租车分别按照不低于1:1、5:1的车桩比建设交流充电桩、快速充电桩;同时在出租车企业建设慢充桩。
2014年力争完成小营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设,启动通州土桥和昌平未来科技城公交车充换电站建设,推进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建设。
此外,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大型商超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专业营销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地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
2014年重点研究制定在首都机场、南苑机场、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枢纽,以及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规范,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
在新建及改建建筑方面,将按照不低于18%的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并将此作为规划审批条件。
据悉,未来将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探索公私合营等模式,通过共享油电差价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车辆购买与维护。引导设立电动汽车发展基金,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推动形成车位所有者、基础设施建设者和运营管理者等多方共赢的运营模式。
提问
电动车停车限行是否有特权
针对电动汽车在未来的使用上,是否在停车费用、限行政策上享受“特权”,相关委办局负责人表示,目前,纯电动小客车依然遵循尾号限行政策。但是,未来是否在停车费方面享受优惠及优惠数目,相关政策还在研究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