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全国首个针对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省级实施导则《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首次提出了“区域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对当地电力规划最高负荷贡献比例”的概念,明确提出各试点县(市、区)应按照当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来确定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十四五”期间不少于10万千瓦 ,累计光伏发电装机不应低于当地“十四五”电力规划最高负荷的 15%。
《工作导则》对各试点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比例也提出了现有建筑物和新增建筑物的安装比例要求。明确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要高比例应用,污水厂和自来水厂的应用比例为90%以上。新建建筑能装光伏的区域都要利用起来,并且设计时就要考虑光伏安装条件,为更大规模地安装光伏准备好条件。不限制户用光伏的安装比例,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安装屋顶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