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销售商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现场看电池、电动机、控制器、制动装置、车速提示音装置等各种关键配件的生产厂家、型号、参数是否与产品合格证载明信息一致。
查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产品信息,网上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否与车辆一致性证书、3C认证证书信息一致。
查车辆质量安全,同时看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按照《摩托车污染物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都应装备车载诊断(OBD)系统,达到国Ⅳ排放阶段标准”有关要求,核查燃油三轮摩托车是否装载OBD系统,是否与证书信息一致。
执法人员现场对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家“三提醒”:不私自为电动车加装后靠背、后备箱、反光镜、保险杠等物件;不销售无“CCC”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以及伪造“CCC”认证证书等的电动车;不销售改破解限速器、更换非原装电池等电动车。
截至目前,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燃油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1家次,发现违法线索1条,正在调查处理。下一步,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扩大检查范围,抓牢抓实“三查三看”,做好“三提醒”,确保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