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便利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调整通告(试行),其中对新能源货车、皮卡限行和放宽货车通行吨位及时长限制等方面进行调整。
公告详情如下:
一、全面解除皮卡车通行限制。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县城区域内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通行限制,进一步优化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使用环境。
二、提高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县城区域实施内取消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及以下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三、优先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自2023年3月1日起,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与原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下载货汽车涉及运送民生应急保障物资(水、电、气、粮油、蔬菜等)的不受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四、放宽货车通行吨位及时长限制。自2023年3月1日起,除第二条规定的运送民生应急保障物资车辆外的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厢式、封闭式(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准)与原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下载货汽车,允许不受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