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稳定市场预期,今年9月,海南省财政厅配合海南省工信厅制定出台了《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三年支持计划,按照“政策延续、逐步退坡”的原则,围绕货运、客运、个人及其他领域加快新能源化及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等提出了8条支持鼓励措施。涉及财政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对在海南省购买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旅游客车、班线客车、环卫车等车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达到规定核算里程的,按车型大小给予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二是对在海南省购买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个人及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根据核算充电量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三是根据国家部委近年提出的新技术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海南省开展新能源汽车新技术路线试点,对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先行试点、氢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等新技术试点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和引进多元化新技术新项目落地海南。
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海南省财政厅继续对按规定建设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鼓励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活动经费予以一定支持等。
下一步,海南省财政厅将配合省工信厅、省商务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为加快推动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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