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通行证将只对纯电动或燃料电池货车发放
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加快推进公交充电桩建设。持续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的基础上,加大非建成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基本实现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6%;同时结合公交场站建设,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充电桩布局,充电桩配套率达100%。
2)“十四五”期间需要创新交通管理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交通方式的发展。同时,继续推广更新新能源车辆,为响应国家战略对道路货运转型发展新要求,应对逐渐加大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快淘汰国 III 标准柴油货车、升级改造货运装备、推动货运车辆绿色化发展成为发展新趋势。
3)推进新能源出租车充电设施建设。通过安装分时共享充电设施或组织桩与车匹对,在驾驶员居住地或其附近满足夜间充电需求;支持出租车利用社会充电网络充电,通过强化互联互通提升充电设施利用率;从优化站点设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鼓励驾驶员进点供车等方面改善服务供应,完成 45 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满足日间补电需求。
4)积极推广运输装备升级应用:以实施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全市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96%;明确市内定制客运企业每年新增车辆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推动新能源出租汽车配置智能车载终端和智能计价设备。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探索智能货运;开展公路货运车辆新能源探索试点,鼓励货运车辆使用 LNG、电力、氢燃料等清洁能源,鼓励新能源货车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示范应用,新增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 100%;完善货运车辆营运额度和市区通行证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市区通行证仅对纯电动或燃料电池货运车发放;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推广货运箱式化;强化车路协同,探索无人驾驶货运车辆在有条件的物流园区、港口集疏运、货运场站试点推广。
5)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结合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同步配套建设充换电设施,加强与新能源车辆的配套。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保场、首末站及“P+R”停车场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错峰开放共享。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升高峰充电能力。加强对公共充电设施的后续运营管理,落实各类停车场库快充设施、专用充电车位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