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活动计划对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以公示名单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采取自愿上传资料申领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款经系统平台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且公示无异议后,由齐鲁银行拨付至消费者预留的数字人民币账户。
活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活动周期:2023年12月8日-2024年3月22日。
1.购车时间: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2.补贴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
3.补贴申报审核及修改时间: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24时。
4.补贴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至2024年3月15日24时。
5.补贴发放时间: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22日24时。
特别提示:本次活动仅限个人购车申报(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且消费者需在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4年1月15日24时期间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且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
二、活动内容
1.参与企业: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2.参与对象: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消费者在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4年1月15日24时期间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且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三、补贴金额与标准:
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不含)以下,每辆补贴1000元;
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含)至30万(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含)以上,每辆补贴50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补贴申报须由消费者个人发起。申领此次政府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止,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2024年2月1日10时至2024年3月8日24时为活动审核修改期,消费者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提示进行资料修改,材料有问题被退回的消费者务必在2024年3月8日24时前完成材料修改,3月8日之后消费者将不再有权限修改,到期审核依旧不予通过的,不予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