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18日
洛阳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办〔2020〕33号),全面落实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适应城市建设由过去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形势,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县域治理“三起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坚持创建文明城市、智慧城市、生态城市和城市双修等建设统筹结合,以率先建设“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示范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为洛阳都市圈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2021至2023年三年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洛阳都市圈建设成效明显,副中心城市区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县级城市普遍优化提升,城市规划提标、建设提质、管理提优、产业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23年底,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7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95%,城市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燃气普及率达到98%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中心城市区要达到80%,各县(市)、吉利区达到7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规划体系。全面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编制《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建设,围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塑造城市特色,有序推进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推进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二)科学搞好项目谋划。要根据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级各类专项规划,按照补短板、强功能、增效能、提品质的原则,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科学谋划实施一批民生项目。要加强项目论证,重点是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投融资方案的经济性和风险评估,同时加强项目在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上的统筹管理。要按照建设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在做好本年度工作推进的同时,滚动编制本级城市提质三年项目库,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基本消除“断头路”“卡脖路”,做好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的衔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快停车设施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和排水防涝补短板,城市雨水管渠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快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努力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中心城市区要达到80%,各县(市)、吉利区达到70%。大力实施城镇燃气、热力、供水等老旧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逐步扩大集中供热有效覆盖面,优先使用集中供热,原集中供热和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
2.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注重功能完善和历史文脉传承,坚持“绣花”式改造理念,突出城市整体特色和区域局部特色,一区一策、一片一策,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现城镇老旧小区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形态更新、业态更新、功能更新、管理更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融资,高质量推进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改造,做好公共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工作。积极引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成片街区为单元,统筹推进老市场、老厂院、老街道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特别要做好架空弱电线路、公共弱电管网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城市有机更新整理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加快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以改善城区环境和推进城市化为目标,着眼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着眼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处理好控制开发强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村民拆迁安置和就业发展等关系,依法、有序、高效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国有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味。通过三年棚户区项目改造,基本建成安置房9万套。
4.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引导、鼓励物业企业扩大管理领域和服务范围,推动物业管理向村镇社区、老旧小区扩展和延伸,加快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治理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督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支持成立业委会自治管理,促进管理模式从政府包办向自我管理转变。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研究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逐步构建“质价相符”的高质量物业服务供给。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探索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到2023年,实现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群众生活幸福感、安全感普遍提升。
5.加强城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改善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施条件,大力推动书香洛阳、博物馆之都建设。结合城市小游园、城市书房、城市乐道建设和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各类文化娱乐及健身设施,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着力构建15分钟生活圈、健身圈、阅读圈。同时依托公园、游园等具有生态功能的大型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城市乐道、城市书房、体育场地,满足广大群众生活需求。
6.探索打造智慧社区、完整社区。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城市社区为单元,民主协商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技术为支撑,突出区域特色,立足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禀赋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智慧社区、完整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创建行动,共建共享文明成果。
(四)聚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1.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围绕增绿提绿,持续提升城市街头绿地、公园绿地、滨水绿带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小游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廊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高园林绿化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推广应用乡土树种,合理搭配长寿树种,栽植全冠苗木,提升绿化品质,按照“绿随路走、一路一景”的原则,不断增绿扩绿,提质增效。推进立体绿化和海绵型绿地建设,实现生态防治、雨水综合利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游园公园建设,不断打造15分钟生态休闲圈,到2023年,中心城区游园数量达到330处,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大力推进水生态建设。加快对城市河岸的生态修复和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动“四河同治、五渠联动”,实施水体连通工程,构建生态循环水系。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和新建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城区积极推进海绵化改造。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要进行湿地化再处理,改善水环境。加强水源地保护,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短板,城市区和县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88%。城市区、县城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分别达到40%、20%。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做好市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努力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通过3年时间实现城市餐厨垃圾单独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新建26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增或改造湿垃圾处理站25个以上,重点抓好4个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分类式垃圾转运站(分拣中心),配套垃圾新能源转运车,以满足中心城区垃圾收运管理需要。筹划洛龙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业园区建设,具备新增年处置100万吨建筑垃圾的能力。
4.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向既有建筑、绿色城区、连片农房延伸。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规模化应用,扩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2023年全市60%以上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
(五)围绕建设精致城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程度。
1.加强交通秩序治堵。持续打好我市“七策治堵”组合拳,以“治乱疏堵”为重点,努力破解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交通堵点治理,保持城市交通秩序严管态势。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严管示范路和严管示范街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提升停车服务能力,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加快停车设施和充电桩建设,完善“洛阳城市停车”智慧管理平台,市中心城区新建公共停车场200个,新增停车泊位4.5万个,在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2200个,在中心城市区施划28000个路内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增加设置限时、分时、错时和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抓好交通秩序整顿,解决乱停乱行顽疾;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2023年底城市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提升慢行系统建设水平,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
2.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积极推行环卫精细化管理,大力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重点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垃圾乱倒、摊贩乱摆、广告乱贴、棚架乱搭、电线乱扯、油烟乱排、沿街招牌杂乱无章、宠物犬乱跑、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推动多功能路灯杆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更换采用节能型LED光源达到80%以上,确保功能性照明的设施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6%。将市容市貌综合提升与“网格”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托“路长制”考核,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以“清零、两规范”行动为突破口,全面治理非法广告经营、车载占道贩卖、停车秩序混乱等城市管理问题,持之以恒地将“清网行动”、“非法广告清零,违法占道清零,违规车辆清零,裸土死株清零,店面招牌规范,停车秩序规范”等工作落实落细。
3.加强生态环境卫生整治。突出解决污染围城、污染漫城、污染在城、污染穿城问题。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全面管控,实现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持续强化控煤、降尘、治污、管车力度。城区餐饮单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率达到100%。加强城区扬尘治理,城市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有序推进车辆更新及低排放改造,提高公务用车、城市公交、环卫车辆、物流配送用车等的新能源车辆占比。
4.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加快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化升级,谋划实施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中心(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N应用(包括智慧停车、智慧市政、智慧执法、智慧环卫、智慧消防等)的智慧化示范项目,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推进城市管理“一网通管”,打造“覆盖全面、信息融合、多方协调、全民参与”的智慧城管大平台。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基础数据全面详实、安全可靠。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平安建设、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大健康、智慧养老等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平台互交,提高城市数字化水平。
5.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深化城市综合执法,实施停车秩序管理指挥中心、车辆违停处罚信息平台建设和违停车辆拖车公司服务。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城管+公安”打击违法收取路内泊位停车费及暴力抗法行为联动机制。建立违停网格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加强违停管理智慧化水平,探索实施道路违停非现场执法,探索实施违停车辆拖移措施。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市、县(区)分别建立“城管+公安”联席会议制度和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及暴力抗法等妨碍公务行动的应急机制。
(六)围绕建设人文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护利用。
1.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加强华夏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靠规划管控保护固态、用载体节会传承活态、促文旅融合发展业态,加快实现文化旅游“三个转变”,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高度重视城市设计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把城市设计贯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全过程,加强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地区、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控制好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塑造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尺度宜人的公共空间。城市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实施整体设计、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建设用地。
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和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彰显洛阳副中心城市文化特色。积极开展历史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和保护利用,做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工作,实施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三年行动。
3.保护和彰显城市自然景观特色。充分发挥洛阳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中的核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精心打造一批城市精神标识和文旅核心展示区,全面提升洛阳文化旅游的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加快建设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积极对接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高标准编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快建设隋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等,打造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
(七)围绕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结合洛阳副中心城市特色,建立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和信息收集体系,全面摸清城市家底。对标先进标准,分析评估城市运营状况,按照突出重点、群众关切、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具体指标内容,针对具体指标内容制定行动计划,策划实施好建设项目。到2023年底,率先完成国家城市体检试点任务。
2.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救治能力。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加强和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装备配置,推进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高医疗救治承载能力,推进健康洛阳建设。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到2023年,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省第二儿童医院、伊滨医院、市中医院伊滨医院建成投用,中心城区“三甲”医院达12家,争创1-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成豫西应急救援中心(豫西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河南省隧道及轨道交通应急救援基地、豫西地区航空救援中心;依托我市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建设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传染病检测和救治能力。增加大型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的应急防疫救治功能。
3.完善城市安全体系。推进韧性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建设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城市消防等各类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强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队伍以及消防栓、消防队站建设,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装备水平。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4.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城市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排查治理建筑工地、公共建筑、老旧场所和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地下有限空间等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窨井盖、高层建筑、违规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及标准规范,强化打非治违,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整合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的智能化检测平台,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智能发现、自动指令、快速处置、实施反馈。
(八)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素质。
1.强化思想引领。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融入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居民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大力弘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学习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
2.提升文明素养。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群众文明素质。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入开展 “六文明”(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系列活动。在全社会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3.抓好社区创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家园意识,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对接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建立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治理模式。
4.突出城乡共建。大力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社区站所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搭建实践平台,营造志愿服务、发展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传承弘扬乡村传统文化,组织开展“乡村光荣榜”、“星级文明户”宣传选树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四、推进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督促指导本系统完成目标任务。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现场观摩,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建立城市建设提质工程考核成果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共享制度,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度融合。
(二)坚持示范带动。积极推进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等城市创建活动。各城市区结合实际选择一定区域,探索打造智慧、低碳、宜居、宜业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培育一批省级、市级示范城区、示范街区、示范项目、达标街道,引领带动全面提升。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县(市、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对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加大城镇、产业聚集区等存量低效土地的盘活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抓住新基建和补短板机遇,科学谋划实施项目。加快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升级步伐,强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能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方式融资。
(四)强化考核评价。完善城市建设提质工程评价办法和标准体系,增强实绩实效核查,进行年度分类和综合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