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60MW/120MWh储能 广西能源两大风电场项目获批!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核心提示:9月27日,广西能源公告称,收到广西贺州市发改委关于两大风电场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两项风电总装机300MW,将配套建设60MW/120MWh
9月27日,广西能源公告称,收到广西贺州市发改委关于两大风电场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两项风电总装机300MW,将配套建设60MW/120MWh储能设备。

(一)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为加快贺州市风能资源开发,改善地方电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贺街镇一带山脊。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36台单机容量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机组降功率运行),拟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并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配套建设40MW/80MWh储能设备。

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151972.79万元,其中资本金30394.56万元,占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单位备案。

6.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100202300004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八步上程风电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贺八政函[2023]79号)。

7.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做好跨(穿)越工业园区、公路、电力线路的审批报备手续。

8.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主要内容

1.为加快贺州市风能资源开发,改善地方电源结构,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步头镇、大桂山林场一带山脊。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拟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并以1回220kV线路送出。配套建设20MW/40MWh储能设施。

4.本工程项目总投资76631.57万元,其中资本金15326.31万元,占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单位备案。

6.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300104号)、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八步仁义风电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贺八政函[2023]78号)。

7.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做好跨(穿)越工业园区、公路、电力线路的审批报备手续。

8.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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