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差拉大促进储能蓄热技术发展
一直以来,峰谷电价差套利是储能产业重要的商业模式之一,就储能所有商业模式来说,峰谷电价差套利是目前盈利模式最清晰、运用得最成熟的模式之一,这种模式在我国中东部省份应用较多,其中江苏尝试最早,装机规模最大。
目前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中,共有北京、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江苏、宁夏、陕西、山西、上海等16个省市执行峰谷电价政策。而其中仅有江苏、北京两地的峰谷电价差能超过0.7元,江苏工业电价峰谷价差全国最高,最大可达0.89元(35千伏),北京工商业峰谷价差全国最高,最大可达1.14元(1~10千伏)。除此之外,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峰谷电价差也相对乐观。
而此次《意见》从国家层面释放出将进一步加大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力度的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让地方结合自己的实际,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另一方面把确定和动态调整峰谷时段的权限也下放给地方,允许地方自己拉大峰谷电价差。这对于的储能蓄热产业发展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电价政策是影响蓄热项目经济性的关键因素,蓄热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低谷电价几乎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最新发布的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提到,要认真落实《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要求,在峰谷分时电价、阶梯电价、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这对蓄热发展无疑也是利好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