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河池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推广安装3179个充电设施(含个人、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4220辆,其中金城江区已经推广安装487个充电设施(含个人、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3134辆,重要公共场所都安装了充电设施,基本能满足群众需求。此外,我市也一直关注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增加充电设施数量解决群众就近充电问题。2022年10月18日,我市印发了《河池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市新建成充电站点约419个,新建成充电桩约5720台,满足约 3.28 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形成以综合站为核心,各类型充电站为主要布点,覆盖全市2区9县,满足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城市、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立体网络。纳入已建的公共充电桩统计,至2025年底,全市内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6142台,其中快充桩3086台,慢充桩3056 台,快慢充桩比约为1.01∶1。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方面
1.加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管理执法力度。2020年12月4日,我市印发了《河池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新能源停车位专位专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停放,其他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处理”。
2.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更新。我市督促新能源充电桩企业加强多形式管理和设备更新,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建议投资企业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设备,通过“扫码进车位、超时收占位费”等方式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