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业收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先进储能材料企业,按上年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15元奖励;对新引进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按自投产之日起满1年实际用电量的30%进行计算,每千瓦时给予0.15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
制定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强链产品清单(以下简称强链清单),鼓励电池、汽车、工程机械、储能电站等企业采购强链清单内产品,培育壮大产业链条。对全年采购强链清单内产品达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给予采购额5‰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终端产品、高端电池材料等重大项目落地。对固定投资在10亿元(含)以上且按照合同约定实现投产达效的项目,给予设备 投资部分最高10%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到2022年底,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23年,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群成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6年,产业集群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建成2~3个“千亿级”优势产业集聚区。
到2026年,动力电池产能达到100GWh,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GWh,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
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2018年截止到目前共有26省市明确提出储能补贴。(长沙政策原文见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