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明确配套调节能力挂钩要求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在建煤电项目、集中式(共享式)化学储能电站要按照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要求加快实施。未明确配套调节能力挂钩要求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由发电企业按照鄂能源新能〔2021〕44号规定的配套标准,利用已纳入建设计划的集中式(共享式)化学储能电站的富余调节能力或者今年新开工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承担调节责任。
5月26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省电力公司要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布局电网基础设施,推动电网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着力解决新能源接入电网的卡口问题。在电网规划及实施中,做好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的衔接对接,在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加快并网工程建设。做好建设时序和进度的衔接协调,确保网源同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