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的实施意见》《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中关于丰富5G示范应用场景的工作要求,加强经济社会各领域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挖掘培育高质量供应商,现开展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 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津市级分公司可直接参与申报。
(二) 申报单位应既懂5G又懂行业,具有较好的5G融合应用产品研发和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院所、基础电信企业、电子信息技术企业、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其他工业企业或社会团体等。
(三) 申报单位应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5G典型应用场景的建设经验,至少有一个场景在天津市已落地实施且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宣传推广。
(四) 5G典型应用场景主要是指以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车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我市重点产业链为主体的智能制造领域5G应用,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在智慧城市、智慧港口、智能电网、智能网联车、智慧商圈、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重点行业已开展的成功实践。
(五) 相关应用解决方案的技术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赋能成效显著、商业模式相对成熟并且可复制易推广。
二、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征集书》(简称《征集书》,见附件)。
(二)材料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前期获得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推荐的单位,在供应商资格审核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公示宣传。对通过审核的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并通过专题宣传、供需对接等方式,支持申报单位在津推广解决方案。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在具体申报操作中可酌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分别为:
1. 单位直报方式。申报单位填报《征集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签章后,可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本直接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部门推荐方式。申报单位填报《征集书》后,将纸质件报送至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或市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对《征集书》内容进行审核后,在封面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反馈给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按照征集内容和征集范围,组织辖区内或行业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对有推荐需求的单位,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应做好材料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处指定邮箱。(《征集书》整体应为word格式电子文件,封面和“单位申报申明”部分须另附盖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