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到,纳入储备库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应及时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工作。省电力公司应根据储备库项目情况,及时开展整体接网规划研究,滚动优化电网规划方案。
纳入实施库的项目投资开发企业应及时组织并取得项目可研评审意见,委托开展接入系统设计评审,结合接网工程建设等具体条件,与电网企业友好协商,合理确定并网时间,及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网源同步投运。项目并网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4年12月底,确有特殊原因的应提前六个月协商确定最终并网时间,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逾期未并网的,应重新申报纳入项目储备库。
省电力公司应在依法合规、保障施工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抓紧开展配套送出工程核准和建设工作,努力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