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新政发布,为何没明确装机目标?

发布日期:2022-03-29

核心提示:储能产业再迎重大政策利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3月21日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
 

储能产业再迎重大政策利好。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3月21日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

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实施方案》从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商业模式创新、风险管理、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明晰了“十四五”期间我国新型储能的发展路径,引发行业热议。中关村(7.1000.010.14%)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陈海生表示,作为今年针对新型储能的首个国家级重磅文件,《实施方案》为我国新型储能勾画出了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的精准 “路线图”,产业发展将顺势步入“快车道”。

电化学储能系统降本超三成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要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实施方案》从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商业模式创新等不同方面对储能行业作出了全方位说明,为从业者明确了产业优化方向和操作路径。”北京泓慧国际能源首席运营官沈庆生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中锂离子电池占比达89%。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就此表示,“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技术应用还将以锂离子电池为主。“目前以锂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为主的电化学储能产业链相对完善,具备降本基础和空间。”

陈海生进一步指出,2021年以来,上游原材料涨价直接影响了储能项目的经济性。“目前国家层面正积极研究制定稳定原材料价格的方案,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锂离子电池价格将逐步回落,‘十四五’期间还有持续下降的空间。”

“十四五”装机目标未提及引热议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2021年10月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1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均明确提出,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GW以上。但《实施方案》并未提及具体装机目标,引发行业热议。

有观点认为,因为超过30GW的目标完成起来有难度,所以政策在“踩刹车”。对此,陈海生予以否定:“新型储能‘十四五’期间的发展规模不再设定具体目标,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管部门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建设,为储能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投运的储能项目累计装机容量(包括物理储能、电化学储能以及熔融盐储热)达到4593GW,同比增长29%。其中,抽水蓄能新增规模居首,为8.05GW;电化学储能紧随其后,投运规模达1.87GW/3.49GWh,规划在建规模超过20GW。新能源配置储能以及独立储能是新增装机的主要支撑。

据了解,目前仅青海、山东、湖南、浙江、内蒙古五省区以及南方电网明确的“十四五”期间储能规划目标就达39GW,已高于国家规划目标。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1年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1》,2025年我国储能市场规模保守场景下将达35.5GW,理想场景下将达55.9GW。这意味着未来4年,储能将以年均72%以上复合增长率持续高速增长。

“相信通过政策激励和市场驱动,我国将成为全球第一大储能市场。”陈海生表示。

储能技术和应用场景更加多元

《实施方案》的另一大亮点在于强调储能技术“百花齐放”,不仅部署了不同技术类型、不同时长尺度的储能技术发展,而且首次提出了火电抽汽蓄能、核电抽汽蓄能的示范应用。

沈庆生指出,《实施方案》给予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应用场景和发展空间,并通过示范项目的先行先试,为后续规模化发展打好“前站”。“未来新型储能定会呈现‘百花齐放、多能互补’的局面,《实施方案》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都给予同等鼓励,而非延续以往侧重支持电源侧储能的思路,此举将缓解不同应用场景配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在李臻看来,“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发展的关键之处,在于解决“构建完善的产业体制机制”和“确保产业安全发展”两大核心问题。

李臻提出的两大核心问题,《实施方案》均有强调和说明。

《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进程,研究制定准入条件、交易机制、调度、结算细则以及技术标准等。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以此来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积极支持各类主体开展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创新商业模式的应用示范,试点建设共享储能交易平台和运营监控系统。此外,《实施方案》要求突破储能电池智能传感、储能电池热失控阻隔、电池本质安全控制、基于大数据的故障诊断和预警等全过程安全技术,支撑大规模储能电站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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