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文山供电局与对方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建设合作协议》,约定于当年年底完成各自的建设工程,但直到2020年4月,用户的受电工程才建成投产。在建设过程中,文山供电局为了加快供电设施的建设,将该项目列入了应急项目管理,加大了工程中人、财、物的投入,但用户并未按照约定完成受电工程建设,造成电网资产闲置,构成了严重违约。纠纷发生后,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成立了谈判小组,多次专题讨论纠纷处理策略,并与对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因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谈判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最终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据悉,这起云南电网首例建设合作违约重大主诉案件在依法维权的同时,获赔偿款1600多万元。通过此案件,云南电网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供用电建设合作协议》标准模板,目前已在云南全省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