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梅表示,随着新能源乘用车规模化发展,城际出行带来的高速公路充电需求快速增长。余梅建议,将充电设施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划和强制配置标准,鼓励高速公路公司、石油石化企业、整车企业、充电运营商等发挥各自优势,建设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将充电服务纳入节假日高速公路出行保障方案,做好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
同时,余梅建议,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充换电设施监管平台,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完善充换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加快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
余梅表示,随着新能源乘用车规模化发展,城际出行带来的高速公路充电需求快速增长。余梅建议,将充电设施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划和强制配置标准,鼓励高速公路公司、石油石化企业、整车企业、充电运营商等发挥各自优势,建设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将充电服务纳入节假日高速公路出行保障方案,做好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
同时,余梅建议,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充换电设施监管平台,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完善充换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加快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