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2022-02-23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

 

 

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

 

 

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十四五”是贯彻落实“双碳”目标的战略关键期。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份明确了配套储能设备的规格要求,并明确规定配储比例与配置时长要求。多位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十四五”风光装机容量的扩大,各地的储能保障政策将会进一步扩容,推动储能规模的扩张和行业发展。

 

 

2021年年底,国家能源局表示,将在“十四五”时期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电力系统各环节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刘亚芳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十四五”是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期,是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期。接下来需要做好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新型储能市场化应用、加快完善新型储能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四个方面工作。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陈海生认为,得益于国家“双碳”战略的带动以及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新能源+储能”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共识。

 

 

2021年以来,已经有21个省份发布了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的方案,有14个省份还明确了2021年年度规模指标。据不完全统计,其中“风电+光伏”发电的总装机是127.8GW,如果储能容量按10%算,预计达到12.78GW左右。

 

 

据光大证券预测,到2025年,我国储能投资市场空间将达到0.45万亿元,2030年增长到1.30万亿元左右。《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1》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35.6GW,包括其他新型储能装机3.9GW。其中,锂离子电池累计装机规模为2902.4MW。

 

 

安信证券认为,从国家顶层设计到地方省市出台的政策来看,储能成为目前解决能源变革的重要手段。2022年是储能的订单放量年,率先拿到订单的企业有望占据先发优势。具备订单获取能力及规模扩张能力的企业,有能力迎接市场进一步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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