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今年年底前,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覆盖率要达到100%;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运行,并因地制宜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加强公路沿线充电设施日常运营维护,新投入运营的充电桩要及时接入“e路畅通”微信小程序;推动已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桩信息接入“e路畅通”微信小程序;根据公众出行规律和充电需求,逐步提高电动汽车流量大、充电需求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设备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