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内首座“光储超充检”智能充电站在长沙县投运

发布日期:2024-02-21

核心提示:近日,湖南省内首座光储超充检智能充电站在长沙县正式投运,在这里电动汽车可实现充电10分钟续航600公里。该充电站共有22台充电
 近日,湖南省内首座“光储超充检”智能充电站在长沙县正式投运,在这里电动汽车可实现充电10分钟续航600公里。

该充电站共有22台充电桩,可满足40台车辆同时充电,其中600千瓦超级快充2台,180千瓦分体式快充4台,120千瓦一体式快充14台,60千瓦检测桩2台,均可实现全程智能化作业,车主根据提示扫二维码、连接电缆,即可开始为车辆充电,整个过程简单快捷。

据介绍,梨充电站由国网长沙供电公司与国网湖南电动汽车公司联合打造,作为省内第一座集“光储超充检+车辆推广体验+智能化运维”的综合服务示范站,该站点应用的超级快充、智能运检平台、检测桩、光储充等一系列前沿技术,是在新型电力系统研究下的一个重要尝试,该站落成将辐射服务于梨工业园区、临空工业园区等周边园区。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重点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实现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0万个以上,车桩增量比力争达到2:1。

《实施意见》提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坚持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相结合,围绕“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建设充换电一体化场站,逐步提高换电设施的通用性、兼容性,促进城市充电网络与县、乡充电网络有效衔接,力争到2025年底前,城市地面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车位的20%。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内部停车场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参照以上标准配建,并根据实际情况全天候或分时段对外开放。

《实施意见》还提出,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同时配建不低于固定车位25%的充电设施。对于没有固定车位的老旧小区,可就近利用小区周边空地或道路两侧规划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实现居民“就近就便”充电。对建成时间较长的老旧小区或难以实施电力设施增容改造的小区,鼓励引入充电运营企业采用“统建统服”模式,有偿提供充电设施统一规划、新建、改造和运营服务,有效缓解小区充电难问题。已实施“统建统服”小区原则上不再接受充电桩个人独立报装。到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均建有“统建统服”示范小区,居住区公共车位充电设施实现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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