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客运枢纽站等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
鼓励个人通过自建、委托代建等方式建设自用充电桩。推动港口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加快加氢站布局。探索开发光伏、风能、地热资源在公路桥隧、服务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的应用,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打造一批零碳、低碳枢纽和服务区试点示范。
到2025年,实现快充站(换电站)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