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

发布日期:2024-01-29

核心提示: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和流程,明确电网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等各方责任与权利,明确社区有序充电发起条件和响应要求。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提升充换电场站的功率响应调节能力。探索研究针对不同类型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关标准规范,有效提升配电网接入能力。鼓励充电运营商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鼓励充电运营商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场站,促进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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