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15%

发布日期:2024-01-02

核心提示:12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12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优化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峰谷电价、明确居民家庭及小区充换电设施价格、规范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落地后,浙江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15%,充电价格将低于周边省份,推动实现在浙充电‘快、省、优’目标。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知》对省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四类进行价格管理。其中明确,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如果设置了充换电设施并且是直接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设施用电价格执行的是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同时设施用电的峰谷时段与居民用电的峰谷时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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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价格管理一览 图源省发展改革委官网

  浙江在线记者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通知》主要优化了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峰谷电价。根据浙江电力供需情况,《通知》精准设置了峰谷时段,不仅针对全天设置了11.5个小时的低谷时段,低谷时长位居全国第一,且中午保留2小时低谷时段。与原先相比,新规优化了峰谷时段,取消了春秋季8个月的尖峰时段,对应调整为高峰时段,仅在供需紧张的夏冬季(1、7、8、12月)设置尖峰时段,同时全年将供需相对宽松的时段增设为平段时段,电价不予浮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假期等则增设深谷时段。

  在峰谷电价调整方面,与原来相比,浙江还适度下调峰段电价的上浮比例和扩大谷段电价的下浮比例,尖峰电价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50%,低谷电价下浮比例由原来的53%扩大为60%,增设的深谷电价下浮比例则达80%,春秋季高峰时段上浮比例由原80%下调为35%。也就是说,电动汽车用户在高峰及尖峰期时使用收费充电桩的电价上限降低了,同时在低谷充电时的电价也有望得到下调。

  “我们平时选择低谷时段充电,夜间充满电成本在30元左右,现在冬天开空调要高一点,最低40元,充电时段和价格调整后,我们网约车的成本也能降点。”在杭州开了一年多网约车的刘师傅说,自己正在开的这辆新能源汽车每个月充电成本在1500元左右,《通知》执行后,随着低谷电价下浮比例扩大,开车成本也将降低。同时,增设的平段和春节等节假日的深谷时段,缩小了低谷时段与其他时段价格差异,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车主集中在低谷时段使用充电桩导致设备紧张的情况,平衡充电设备使用时间。

  为方便电动汽车用户充电比价,本次政策还进一步规范了充换电收费行为。《通知》规定,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可收取电费和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市场调节。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及充换电APP等醒目位置,按全省统一的示例样式公示价格信息。此外,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虚构抬高电费以掩盖降低服务费,后续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充换电收费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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