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下发《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销售体验和维修服务网点“县县全覆盖”。
《方案》按照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超前发展地区、快速发展地区等分类列出目标任务。其中,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将于2023年实现县(市、区)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30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
《方案》提出了三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等。今后,将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合理配置公共充电车位。鼓励电网企业、道路公司等发挥国企资金优势和带头作用,兜底完成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
为保障《方案》落地实施,我省将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优化财政支持政策,统筹中、省资金,对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鼓励市(州)、县(市、区)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合理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支持。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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