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CH—SG—22123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郓城县智慧交通配套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一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郓城县郓财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郓城县智慧交通配套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郓城县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建设智慧运营服务管理平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12000台,同 步实施场地硬化、罩棚安装、照明、给排水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建设工程。本项目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全部分布在郓城县内。每座充电站内均布置配电房,直流和交流充电桩,购置并安装 变压器、低压柜、智能识别交互系统、监控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郓城县智慧交通配套新能源充电桩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第二标段:郓城县智慧交通配套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一期)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信用良好,并 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设计负责人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拟派采购施工负责 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为拟派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电力 工程专业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失信情况: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第一标段)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第二标段)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
3.3投标人在全国各地均未被列入黑名单、无禁止投标现象。
3.4第一标段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第二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3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0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