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抢抓新基建窗口期机遇,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1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2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4

  第二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7

   第一节 指导思想   7

   第二节 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发展目标   9

  第三章  夯实信息基础设施,打造数字基础新底座   12

   第一节 加速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12

   第二节 积极发展新技术基础设施   15

   第三节 科学布局智能算力基础设施   17

  第四章  赋能融合基础设施,培育转型升级新动能   19

   第一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19

   第二节 提升数字化治理基础设施水平   23

   第三节 打造社会服务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26

  第五章  部署创新基础设施,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   30

   第一节 超前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30

   第二节 整合提升科教基础设施   31

   第三节 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设施   33

  第六章  推动关键要素创新,打造基础设施新能力   34

   第一节 提升技术要素服务能力   35

   第二节 促进数据要素共享开放   36

   第三节 激发关键要素流通活力   37

  第七章  促进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基础设施新体系   39

   第一节 同频共振,融入区域协调发展   39

   第二节 科学布局,推进省域均衡协调发展   41

   第三节 补齐短板,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43

   第四节 数字赋能,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5

  第八章  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筑牢基础设施新屏障   46

   第一节 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47

   第二节 提升稳定可靠运行水平   48

   第三节 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49

  第九章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51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51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52

   第三节 优化营商环境   52

   第四节 强化要素保障   53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为加速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推动关键要素创新,促进均衡协调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战略,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抢抓新基建窗口期机遇,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十三五”期间,各类新兴技术交织并进、融合互促,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不断演进升级,影响广度进一步拓展深化,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新基建取得了重要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造了良好条件,我省也迎来了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期。要抢抓机遇,强化新基建,夯实新发展基础,发掘新发展潜力,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基建工作,高位推动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推进,新基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底座逐步夯实。截至“十三五”期末,全省固定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2322.3万个,居全国第17位,较“十二五”期末增加976.4万个。全省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131.9万公里,居全国第20位,较“十二五”期末增加55.3万公里。全省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累计达24219Gbps,较“十二五”期末扩容15659Gbps。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运营,服务外向型企业100家以上。全省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26万个,居全国第18位,较“十二五”期末增加12.6万个,其中累计开通5G基站1.6万个。全省新建NB-IoT(窄带物联网)基站2.1万个,实现乡镇以上主要区域网络全覆盖。全省已建、在建数据中心设计标准机架达23.36万架,约合服务器能力240万台,在用数据中心设计机架数年均增长率达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倍以上,每亿元GDP机架资源全国排第4位,每万人机架资源占有率全国排第7位,一批超大型数据中心进入全国领先行列。

  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截至“十三五”期末,我省充分发挥资源、产业等比较优势,加快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首座5G煤矿在我省新元煤矿正式落成;建设晋能控股集团煤炭行业、快成物流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清控数联综合型3个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共接入企业514家,累计标识注册量达300万,累计解析量达1.6万次;运城市入选首批8个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之一;阳泉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示范区项目加快建设;太原市入选“2019—2020年度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综合影响力评估”(省会城市)前10强;晋城市中等智能城市建设荣获“2019中国信息化(数字政府)示范实践奖”“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和“2020领军智慧城市”等殊荣;2020年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为49.8,在统计的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18,位于第二梯队。全省电力物联网云平台、智慧旅游云平台(一期)、“领导驾驶舱”等融合基础设施应用不断涌现。

  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截至“十三五”期末,我省已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8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6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个。我省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走在全国前列,多型量子传感器件与测试仪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T-1000级超高强度碳纤维核心技术打破了国际垄断,煤层气制备金刚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国首个火力发电厂5G联合创新实验室完成建设。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的要求,新基建是“六新”突破的先行官。我省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具备比较优势,迎来发展良机。

  政策优势。我省是全国唯一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省成立了大数据、新基建、数字政府等领导小组,出台《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2年)》《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为新基建提供了巨大政策红利。

  区位优势。我省地处中部,是黄河流域沿线重要省份之一,毗邻京津冀科技创新与数字产业发展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我省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开放合作,加快走出去引进来步伐,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长三角,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承接数字产业的优选之地。

  气候优势。我省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省昼夜温差较大,平均气温4-14℃,有利于大规模减少数据中心制冷能耗,降低运营成本。全省域大部分地区处于适宜布局数据中心的一、二类地区。

  能源优势。我省煤电资源富集,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1.038亿千瓦,能源保障充足。我省加快实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将能源优势转化为电力优势,出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将电力优势转化为电价优势,以0.3元/千瓦时电价重点支持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产业优势。我省土地、人力等要素成本相对低廉,军民融合基础较好,工业体系较为完备,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强劲,为发展新型基础设施提供了强力支撑和广阔舞台。数据中心建设名列前茅,“天河二号”云计算中心计算能力全国领先;百度数据中心(阳泉)存储规模、计算能力和环保节能等方面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秦淮数据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产业基地获得第16届全球运营商奖最佳项目,成为唯一获奖的亚洲数据中心。信创产业蓬勃发展,引进培育一批信创企业,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信创生态体系。

  虽然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态势良好,但仍面临严峻挑战。一是体制机制需要激活。新型基础设施的参与主体、建设场景、管理模式较为多元复杂,对数据开放和共享的要求更高,需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容错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新基建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协同联动发展。二是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我省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方面仍为空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数量不多,企业普遍存在创新意识薄弱、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进一步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拓展创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进科技、管理、市场、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三是均衡发展需要增强。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明显,存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挖掘市场需求,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补齐新型基础设施短板。四是人才储备亟待补强。我省对人才吸引能力有限,人才外流现象较为严重,造成综合型、复合型人才资源紧缺,需进一步创新机制用才、打造平台聚才、创优环境引才、深化改革育才,加力补上人才短板,加快造就数量多、结构优、素质高的人才队伍。

  “十四五”期间是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窗口机遇期,我省要用全局眼光和战略思维,立足省情实际,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为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速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提升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推进普及应用,强化安全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内在需求,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为实现我省转型出雏型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应用引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第一动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政策链“五链”深度耦合,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技术创新应用,丰富扩展应用场景,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积极性,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制度创新,加大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树立数据开放共享理念,完善相关制度,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力度,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信息流通,缩小区域、城乡之间数字鸿沟。

  ——统筹协调,安全有序。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存量和增量,协同推进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和数据信息保护,全面提升安全运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新基建规模和发展水平基本满足我省转型出雏型需要,基本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完备、融合基础设施赋能广泛、创新基础设施核心突破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助力我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

  ——加速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全省5G基站累计达12万个,实现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区5G网络全覆盖;大力推进千兆光纤宽带建设,持续提升固定宽带服务能力,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35000Gbps;加快部署物联网智能终端,实现全省重点领域物联网全覆盖;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技术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服务能力,促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全省在用在建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到50万架,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降到1.3以下,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打造通用互联的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6个以上,打造1个以上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3个以上行业区域特色平台及一批特定技术领域专业型平台。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工作,建设省级能源互联网中心,创建能源互联网试点城市3个,打造能源互联网示范企业、园区100个以上。全省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改造基本达到100%。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创新社会服务新模式,打造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市县20个。

  ——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力争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装置实现零的突破,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新建海外高端研发机构5个以上;建成山西省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00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00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30个;新增5个以上国家部委创新平台,新增2—3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10个,加快技术创新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展望2035年,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均衡协同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广泛应用,创新基础设施能力大幅提升,全省新基建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打造山西版“国之重器”;产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不断提高,助力数字经济达到全国中游水平;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治晋兴晋强晋能力更加完善,基本形成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服务均衡普惠基本形成,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发展,为我省全面实现转型、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十四五”新基建主要指标



第三章  夯实信息基础设施,打造数字基础新底座

  围绕新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为基石,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空地一体化的网络空间。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快推进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推进新型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约高效、智能绿色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夯实全省数字基础设施新底座。

   第一节 加速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实施网络基础设施夯实工程,持续布局5G、光纤、物联网、北斗系统、遥感、量子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建设新一代高性能、智能化通信网络,打造全覆盖全连接物联网体系,拓展未来网络发展空间,提升信息网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信息网络演进升级,实现网络强省目标。

  积极推进5G网络建设。按照“省会热点区域、地市热点区域—主城区—县城重点区域”的次序,有序推进5G网络试点和规模组网,全面推进高速公路、重要国省道、高铁等交通干线及交通枢纽5G连续覆盖。保障5G基站建设各类要素资源供给,加快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向5G基站的开放共享,开展铁塔、管道及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围绕能源、交通、医疗、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开展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完善无线宽带网络布局,实现热点区域及重点区域的无线网络连续覆盖,打造5G无线宽带城市。

  全面提升固定宽带服务能力。积极筹备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大幅提升网间带宽,疏导网间通信流量,增强网间通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千兆光纤宽带建设,超前布局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持续提升固定宽带传输能力和网络覆盖范围,实现全省千兆以上带宽接入端口达到750万,千兆以上带宽用户数达到415万户。加快千兆光网城市建设,打通光纤网络最后一百米,推进实现用户体验过百兆、家庭接入超千兆。开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扩容工程,提升国际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围绕数据中心集聚区、重点产业园区等市场需求,实施精准建设、精准扩容,开展直连网络建设。加快IPv6升级改造步伐,推进IPv6规模部署应用,推进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推进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在持续提升行政村光纤网络覆盖水平的基础上,推进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全省农村中小学(含教学点)千兆宽带覆盖率达到80%以上。

  部署泛在感知物联网络。加快部署智能传感设备,加快5G物联网建设,拓展延伸物联网覆盖广度和深度。统筹利用4G、5G、NB-IoT(窄带物联网)和光纤等接入技术,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及安全监管,提升工业、农业、交通、物流、能源、旅游、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感知网络覆盖率。鼓励建设全域物联感知平台,加快集中管理和感知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泛在感知能力。推广普及IPv6和标识解析体系在物联网中应用,建立物联网感知设施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加快推进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优化智能视频点位布局,全面提升各类公共安全感知数据的采集能力、网络接入与承载能力以及运行环境管理与服务能力,建成区域全面监控,时空无缝对接,目标全程跟踪的智能化、多维度、立体化的公共安全感知体系。支持山西(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

  稳步发展遥感卫星和北斗应用。立足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布局遥感卫星、北斗系统等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卫星定位,增强基准站资源共建共享,在城市管理、智能交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国土测绘等方面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促进天空地一体化卫星遥感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在信号盲区布设北斗系统信号增强站,提升北斗系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能力。支持建设集办公、科研、中试、加工制造、典型应用、数据服务于一体的北斗产业园区,吸引北斗产业中上游企业来我省进行产业布局,推动全省北斗芯片、模组、器件、终端、系统及应用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我省北斗应用规模化进程,在能源、电力、通信、交通、金融、公安等关键行业领域全面应用,拓展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普及应用。

  超前布局量子通信网络。统筹技术研发与应用培育,积极稳妥推进前沿技术取得突破。依托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等高等院校在光通信技术、量子通信、量子光学上的技术优势,超前布局量子算法、量子调控、量子精密测量、量子软件及量子处理器等基础应用。积极开展量子通信信息安全和加密技术研究,拓展量子安全认证和量子加密终端等新型应用场景,探索开展量子保密通信应用试点,培育量子通信技术创新和应用生态。加大量子保密通信领域技术应用及重要城市接入能力建设,促进我省量子产业并跑国内发达省市。

  第二节 积极发展新技术基础设施

  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遵循技术发展规律,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加大投入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在技术、产业、应用、政策上共同发力,体系化布局,系统性推进,加快新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融合和提升。

  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高地。推动生物识别、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自主无人系统、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核心能力实现突破,力争部分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搭建新一代高性能人工智能开源框架、公共计算、数据开放、评估验证等平台,为各产业领域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为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蓄势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专业数据标注企业集群,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安防、智能终端、装备制造、移动支付等领域率先应用。

  推进安全可扩展区块链广泛应用。加快开展区块链底层通用技术研发,在加密算法、共识机制、智能合约、侧链与跨链等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加强产业区块链领域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动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模式,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底层平台,大力发展开源社区和开源文化。夯实区块链相关信息技术学科基础,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提供区块链专业人才保障。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以联盟链为重点,发展区块链服务平台,制定政务服务、能源、制造业、信用等领域应用方案。加快省级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数据采集、共享交换、交易流通等政务领域广泛应用。重点面向全省能源和制造业,推动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服务、追溯服务、交易服务。建设基于区块链的全省信用基础设施,形成支持金融、政务、民生、慈善等数字化发展的分布式信任体系。

  提升云技术基础服务能力。开展容器云、微服务、云操作系统、服务网格、全生命周期开发流水线等云原生技术的探索创新,提升数据治理、AI服务能力,实现云端开发、部署、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云计算骨干企业引领作用,联合产学研各机构,围绕云原生技术架构、生态体系建立云服务标准体系,提升云服务的丰富度。开展多云融合、云边端协同管理,支持混合云服务统一管理,提升云平台运维运营水平。加大云应用规模,提高云资源的智能调度管理能力,提升单位能耗下的云资源应用水平。开展政务云多区域、多层级协同创新,助力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能源、制造、医疗、交通、教育等各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企业从产品化转向服务价值化。

  第三节 科学布局智能算力基础设施

  加快发展高性能智能计算,布局完备算力基础设施,减少低端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从数量扩展向质量提升,数据中心均衡协同有序发展,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争取国家各类数据中心在我省布局建设,形成环首都数据中心、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集聚区。

  促进大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有序推动存量大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外围护结构、供配电方式、单机柜功率密度以及各系统的智能运行策略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引导新建大数据中心引进锂电池、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液体冷却、热场管理、预制模块化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先进技术,强化绿色设计,深化绿色施工和采购,提升大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水平,推进数据中心能源效率优化。到2025年,全省大数据中心平均能耗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PUE)降到1.3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

  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争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在我省布局建设,按照国家“数网”“数纽”“数链”“数脑”“数盾”体系思路,整合利用我省现有大数据中心资源,在太原建设省级核心枢纽节点,在大同、阳泉、吕梁建设城市级枢纽节点,在其他城市建设城市级边缘节点,构建省、市(边)协同联动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积极融入全国大数据中心体系,通过搭建高水平云服务平台,建立云资源统一接入和统一调度机制,实现全省数据中心使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大数据中心合理布局、算力资源合理利用、数据资源有效流通、数据应用赋能广泛、数据安全稳步提升的新发展格局。

  形成大数据中心集聚效应。推进一批高质量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业务,形成国内领先的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聚集“洼地”。依托太原、大同、阳泉、吕梁等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基础资源,结合本地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打造4个特色鲜明的大数据中心集聚区,力争建设1-2个数据中心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第四章  赋能融合基础设施,培育转型升级新动能

  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深度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升级,着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新模式,焕发传统动能生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第一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用科技赋能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智能+”在传统产业的融合应用,着力推动一二三产与数字化、智能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构建能源互联网体系,打造一体化智能物流体系,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加快服务业智慧化、多元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工业设备网络化改造,支持工业企业对“哑设备”和“铁疙瘩”进行网络互联能力改造,建立多元工业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工业设备跨协议、跨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内网升级,鼓励重点工业企业运用5G、软件定义网络(SDN)、时间敏感网络(TSN)、下一代无线智能网(NGB-W)、边缘计算等新型网络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内部网络进行改造,提升生产各环节网络化水平。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支持建设公共标识解析服务平台,提供工业标识注册、解析、查询、备案、认证等服务。积极对接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汇集跨行业跨领域工业资源要素,打造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制造业、电子信息、能源、生物医疗、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覆盖行业全流程的资源池,打造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体系。

  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聚焦“绿色、智能、减排、降本、高效”目标,开展山西省能源互联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整体项目建设,建立能源互联网试点专项领导小组,采用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成立技术专家委员会,统筹推进“1+3+N”试点工作,形成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应用。在太原布局1个省级能源互联网中心,推动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整合全省煤电气热水等能源数据,打造能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大同、朔州、运城3市开展城市级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按照方案化、项目化、工程化、可操作的要求推动试点示范;在N个企业园区建设能源互联网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园区级能源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

  推进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智能装备和大数据为手段,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推动智慧能源建设。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采用5G、AI、数字孪生、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智能煤矿“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晋能控股塔山矿等10座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和1000处采掘工作面建设。推动智能电网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互联互通,搭建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电动车充电网络和储能网络建设,建设完善全省充电设施基础体系。

  构建智能物流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依托高速公路网、干线公路网,打造货运中转、商业贸易、供应链金融、物流服务、数据服务等融为一体的跨区域省级智慧物流园区;依托城乡公路网,建设一批专业型区域县级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全省域智慧物流骨干网络体系。培育同城车货匹配、智慧共配、运力众包等新业态,支持推广智慧仓库、智能快递柜等运营设施智慧化建设,打造一体化网络货运平台;建立综合性智能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府部门、物流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等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智慧物流服务体系。

  推进智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区块链溯源、乡村旅游App等5G应用场景落地。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构建农业农村数据专题库,建设统一的数据汇聚治理和分析决策平台,构建全省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建设智慧农业精准位置服务网络,建设北斗智能装备与互联网应用研发平台,打造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观测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山西农谷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利用人才优势,打造数字农业产学研贯通发展综合体。

  推进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开展先进制造业创新试点示范。鼓励传统制造企业聚焦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在线监测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改善老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能力,部署建设生产控制软件、经营管理软件和研发设计软件,优化升级生产设备和控制系统,实现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大力实施先进制造业培育工程,布局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积极搭建全省创新服务平台,在煤机、重型机械、轻工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制造工艺集成应用,提高先进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推进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重点企业将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融入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挥数字化对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作用。充分应用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一云多端”智慧分享平台。依托山西综改示范区,通过优化服务、整合信息、健全管理等方式,吸引重大项目、龙头企业集聚,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区。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深化重点企业和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新模式。支持传统商超企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平台,为传统商超打造线上运营系统,搭建零售供应链平台,推动传统商超转型升级为数字零售。推进覆盖消费服务生态的智能供应链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太原市、大同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优化跨境电商园区、公共海外仓布局。有序推广无人超市、智能便利店、自助售货机、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

  第二节 提升数字化治理基础设施水平

  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环保、交通、应急等社会治理领域提升数字化治理基础设施水平,积极赋能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五个一”的思路和要求,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步伐。按照“一网多平面”架构,推动5G网络、视频专网、物联网等与电子政务外网融合互联,大幅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云平台,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云平台资源,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构建业务公共支撑平台,提供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管理、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等公共基础服务,有力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服务水平。持续推动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建设,坚持补弱项与创特色并重,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一体化协同办公等平台,推进“三晋通”App、“12345”服务热线、“领导驾驶舱”等广泛应用,实现“一屏知全省、一键政务通”,打造数字政府应用山西品牌。

  促进生态环保智能基础设施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智能环保基础设施,统筹各类监测站、地面观测站部署,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深度融合,初步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管理数字化转型。依托物联网打造天空地水一体化透彻感知网络,实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建设山西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大集成、大整合、大共享、大治理,推进扬尘污染智慧综合防治。优化智慧水利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全省水利数据能力中心,初步建成多元融合、纵横联动的水利大数据系统,基本实现“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总体目标。

  打造协同便捷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智慧高速公路,依托五台山至盂县高速公路阳泉部分路段,布设感知、采集、检测、监测等智能终端设备,推动5G、北斗、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构建多网融合的智慧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服务区,促进融智能停车、能源补给、救援维护于一体的现代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智慧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建设太原、大同2个全国性智慧综合客运枢纽,有序推进临汾、长治、运城等区域性智慧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机场,依托太原武宿机场,建设机场智慧化服务系统、机场机位资源智能分配系统,推进数据共享、协同高效、智能运行的机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互联网+”停车新模式,推进智慧停车场、智慧立体停车库、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停车场大数据云平台等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用户体验。推进太原市智能交通试点、阳泉市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加快建设新能源车配套设施,有序提升城市公共充电桩覆盖能力,便捷市民出行。

  推进智慧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无人机、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创新应用。运用5G、NB-IoT(窄带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供火情实时预警服务,动态化、可视化监测消防设备状态信息。建设全省气象灾害防御平台,构建智能精密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和智慧精细的防御指挥、保障服务体系。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全省应急广播灾害预警应急平台,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建设智慧高效的公共卫生安全网络,构建省级公共卫生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和智慧决策平台。设立省级、区域应急物资储备流通中心,形成多中心布点、省市县分级、全省域覆盖的保障网络。建设全省应急管理专用窄带数字集群,实现应急救援重点区域信号覆盖,构建智慧协同疫情指挥及应急联动响应管理体系。

   第三节 打造社会服务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创新,拓展社会服务便携化、智能化、个性化等模式,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实现优质资源放大利用、共享复用。坚持统筹建设和应用,强力推动城市赋能、医疗、教育、康养、文旅等经济社会需求迫切的应用场景开发,探索数字融合发展新模式,进一步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发展。

  发展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各级教育平台数据与资源,形成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服务全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强化线上资源推广应用,加快线下智慧教育智能终端部署,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教育资源平台共享上链,做到教育数据可信、教育过程可溯源、教育资源可协同,提升全省校园教育基础服务能力。加强数字化特色课程研发,依托5G、云计算、大数据等建立智能教学系统,探索开展高清远程互动教学、AR/VR沉浸式教学、AI教学管理等交互式个性化教学新模式,推广微课堂、慕课、共享图书馆等智能学习应用。推动精准定制化教育服务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延伸,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运城市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学生的个人学习成长档案,推动学生标准学术能力测试系统等试点建设。

  推进智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运用5G等新技术改造提升医疗基础设施,加快部署智能医疗健康设备。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构建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一码通”、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信息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创新应用。推进区块链医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开展智慧医院自动化物流系统试点。建设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构建省级卫生应急指挥及联动响应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实现三级综合专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达到50%以上,拓展智慧医疗应用创新。

  培育智慧康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全省互联网养老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相关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开发。推进社区、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打造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模式。支持企业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支持建设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康养穿戴产品研发和产业发展,推进数字技术适老化发展,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围绕我省资源禀赋,嵌入康养小镇、康养度假区、康养民宿、社区(村)医养联合体等模式,构建大康养新格局。

  创新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省文物数字化保护工程,开发山西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宝级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成果IP数据库,构建山西文物资源大数据体系。建设国家石窟寺华北区域数字化中心(云冈学数字化中心)和山西文化遗产科技保护与艺术中心。打造“互联网+文化”一体化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数字化改造,加速发展智慧博物馆,推动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推动智慧广电和文化物联网建设,构建文化大数据云平台。持续推动山西智慧旅游云平台建设,推进3A级以上景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利用5G、人工智能、AR/V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旅游产品,升级完善“游山西”App,发展“云游览”“云观赏”等新服务,创新景区现场管理与应急处置方式,提高景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建设智慧社区平台,对物业、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等数据进行全域全量采集,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和应用支撑,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对设备故障、消防隐患、高空抛物等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出入社区车辆、人员进行精准分析和智能管控,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加强社区智能快递箱等智能配送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通过智慧社区平台,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接入电商、配送、健身、文化、旅游、家装、租赁等优质服务,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推进智慧社区平台与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第五章  部署创新基础设施,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

  坚持“四个面向”,坚定创新自信,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统筹推进“111”“1331”“136”三大创新工程,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融合,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深化协同创新水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转化应用,打造创新基础设施生态体系,力争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装置实现“零”的突破,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第一节 超前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聚焦前瞻性、引领性、原创性基础研究,重点围绕“卡脖子”领域,集中优势资源,适度超前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撑引领能力,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多元投入机制。

  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紧扣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基础科学研究领域,谋划推进超高速低真空磁悬浮电磁推进科学试验设施、能源互联网、基于量子光源的引力波探测大型地基观测装置、压水堆辐射安全与防护科学研究设施、综合极端条件科学实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为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供高质量服务。

  创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营机制。依托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与知名科研院所开展深化合作,支持科研成果转化,重点攻关量子信息、精密测量、激光离子加速器等领域先进技术。依托我省深紫外LED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纳米压电薄膜芯片等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成果,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入,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创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制,提升科技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第二节 整合提升科教基础设施

  聚焦重大科技创新、注重研发应用技术,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教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产教融合,促进产学研机构合作突破,建立产学研共同研究体,打造科教创新高地。

  优化科教基础设施布局。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优化我省科教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技资源保障和共享服务水平。重点培育支持碳基新材料、碳化硅半导体、铝镁合金、煤炭清洁利用、合成生物学、智能矿山、轨道交通、磁材料、辐射安全与防护、有机旱作农业、人源胶原蛋白、光机电、极端光学等创新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实验室建设。依托现有省级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优势资源,聚焦前沿科学问题和产业集群核心关键技术,集中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和协同攻关,推动创建国家级和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加快建立覆盖能源互联网主要技术的科技基础设施和实验平台。推进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建设,打造智能煤矿创新生态圈。建设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

  强化科学技术交流合作。完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机制,强化省内高校与C9等高水平大学交流合作,围绕科技和产业重大需求,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精准引进人才,组建跨学科、综合性研发机构,汇聚一流人才和团队。构建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加强科研成果和仪器设备共享,打造高校科技研究创新交流平台。

  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部分大型企业依托转制研究院,组建面向行业共性基础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开发的行业研究院,增强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开展下一代战略性技术和产品开发。依托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构建全方位“点对点”政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提高科技效益及经济社会效益。

  第三节 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设施

  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完善科技创新服务链条,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

  推进“智创城”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推进“智创城”建设,打造科创基础设施集群,形成孵化集聚效应,构建产业创新生态。健全双创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创新孵化为关键,以创客空间为承载,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双创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培育“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成果交易—产业落地—企业上市”的高精尖科技产业创新业态。

  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立足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需求,加快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制度,建立以成果为导向的管理机制,推行首席专家负责、项目专员管理,持续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面向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极端光学、煤与煤层气绿色清洁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集中资源开展技术集成攻关、产品设计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安全等战略性领域,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为引领,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整合现有平台基地,推动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加快技术创新应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技术转化服务体系。以技术市场、资本市场、人才市场为纽带,以重大需求和场景为驱动,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服务机构,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科学技术转移机构等建设,推动关键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第六章  推动关键要素创新,打造基础设施新能力

  激活要素供给能力,破除要素流动障碍,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优化要素创新服务,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促进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关键要素高效集聚流动,全面激发和释放关键生产要素蕴藏的巨大价值和活力,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

  第一节 提升技术要素服务能力

  聚焦国家、区域、行业发展需求,持续把信创产业作为战略工程、一号工程,开展信创产品替代和整体应用拓展,形成行业级、区域性信创解决方案。

  培育信息技术创新供给。强化“抢滩”意识,加速突破CPU、操作系统、整机、配套外设、应用集成等基础软硬件瓶颈,开展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信创设备、软件和终端的规模化发展。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研发、应用适配、系统集成、运维保障、测试测评、标准验证、安全保密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基地。壮大信创产业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打造山西信创品牌。依托开发区、高新区和工业集聚区,坚持硬件、软件齐抓,围绕引进国内信创龙头企业,配齐上下游企业,完善信创产业链条,形成规模化供应服务能力。

  推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依托创新中心,搭建多方协同的信创应用适配平台,加强芯片、软件、整机、外设、系统的协同性。搭建研发平台,针对性开展行业应用系统研制和验证,形成一批行业解决方案和应用范例。推进信创领域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教育、医疗、能源、交通、金融、制造等具有典型性、普适性、带动性、辐射性的关键行业领域应用落地,试点先行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打造应用标杆,促进信创产业生态培育。

  第二节 促进数据要素共享开放

  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形成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池,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共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编制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一步拓展政务数据共享范围。建立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形成政务数据资源池,有效激发数据要素活力,有力支撑政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建设完成网上“数据超市”,确保数据纵横联通、共享共用。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3.0版升级改造工程,推动政务数据全流程可信采集、共享、交换、追溯,构建全省统一、多级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加快公共互联网数据整合利用。汇总省内公共互联网、物联网网络、IP地址、网络应用程序等相关数据,通过建设公共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使用统一数据格式、识别归类、关联分析、分级分组存储等方式,形成通信和互联网数据库、资源库、指令库,利用人工智能、数据模型、智能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大数据计算、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组合输出、大数据服务能力,实现对省内有关数字平台日常业务开展的有力支撑,与能源、物流、农业、政务、环保、交通、应急、医疗、文旅、体育、教育、社区等领域管理部门形成协同联动,有效提升我省信息化发展与综合应用。

  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鼓励开放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制定开放标准及开放目录,明确开放范围和领域。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平台,采用开放数据集、提供数据接口、数据沙箱等多种方式,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第三节 激发关键要素流通活力

  加快构建关键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机制,激发关键要素流通活力。探索在中试放大、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环节开展服务,强化科技创新合作,构建多层次技术市场体系。建设省级大数据交易中心,对数据开放、安全、交易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加以规范,促进数据资产市场化流通。

  推进关键要素市场化配置。立足政府治理、公共服务和智能制造、能源、物流、旅游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关键要素市场化配置。创建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开展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一批开放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移转化。完善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加快推进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市场化、企业化发展。探索通过“公参民”“合伙制”等形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制定山西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将科研成果转化后的再次开发成果纳入科研成果认定范围。开展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拓展关键要素开放合作。推动开展离岸创新、跨境创新,鼓励省内重点企业与国内国际一流公司、顶尖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涵盖研发、中试与产业化的国际化开放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到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组建研发团队,靠前就近学习先进技术。深化外商投资便利化改革,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深化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研发合作,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以更高水平的开放实现更高水平的创新。

  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立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设山西省大数据交易中心,支持研究数据确权、定价、交易追溯等技术规范和市场交易规则,构建数据资产市场化流通体系,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探索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和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试点工作,引导各行业、各领域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第七章  促进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基础设施新体系

  深度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立足本地优势、挖掘市场潜力,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合作交流;以“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建设为载体,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均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新基建向农村延伸,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多元协同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同频共振,融入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进新基建与区域合作,融入京津冀、协同长三角、对接大湾区,加强周边省份区域合作,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基础设施、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等领域共融发展。

  融入京津冀。深度融入京津冀,实现联动发展。开展京津冀晋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对接,打造跨区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京津冀后台数据服务中心、跨区域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环首都数据存储中心、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和数据服务基地。合力打造京津冀晋科技创新共同体,强化与京津冀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的对接,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山西转移转化。推动高新技术、制造业、中医药企业等跨区域资质互认。

  协同长三角。强化协同长三角,实现梯度发展。深化推进与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合作,高水平承接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吸引长三角地区企业在我省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赋能升级传统基础设施,共建创新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山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在长三角地区建立离岸孵化器,搭建双创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探索科技成果“离岸孵化、在晋转化”的双创孵化新模式。

  对接大湾区。精准对接大湾区,实现突破发展。紧盯大湾区全球大数据硅谷和国际数据经济创新中心建设,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核心技术应用,构建政产学研共同体,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协作攻关,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流程创新产业链,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

  深化周边协作。持续深化晋陕豫、蒙晋冀(乌大张)、晋陕蒙(忻榆鄂)3个金三角区域合作,推动大数据和信息产业深度合作,进一步完善5G建设协调机制。建设区域级云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和网络安全中心,共建区域信息网络体系和交流平台,打造跨区域、跨行业、跨业务的“数字黄河金三角”。积极发展集智能交通、智能枢纽、多式联运为一体的智能物流体系,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共同打造黄河金三角陆路口岸。

  第二节 科学布局,推进省域均衡协调发展

  结合“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全省城乡发展规划布局,依托太原都市区、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域中心城市新基建基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施策、错位发展,建立不同类型新型基础设施发展体系,助力全省域形成一主核心引领、三副辐射联动、六市协同发展的均衡协调新格局。

  一主核心引领。充分发挥太原都市区核心引领作用,以山西综改示范区为载体,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建设转型综改“一张图”综合感知平台、“数字开发区”、创新生态集成系统等一批创新应用,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加快5G基站建设步伐。有序发展大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强算力基础设施。加快推动能源、制造业、交通、物流、医疗等终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太原都市区智能感知水平。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和跨境电商,助力现代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加快现代综合交通智慧枢纽建设,提升参与全国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对重大创新基础设施进行前瞻性和战略性布局,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三副辐射联动。充分发挥大同、长治、临汾省域副中心城市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以能源革命、数字转型为抓手,开展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带动晋北、晋东南和晋南地区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联动发展。大同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北方数据中心集聚区和“智慧能源+大数据”创新发展先行区,打造新基建晋北枢纽城市。长治市依托太行山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全国创新驱动转型示范城市,发展“旅游+养老”康养小镇,形成生态引领的山水名城,开展中原城市群区域合作,打造新基建晋东南枢纽城市。临汾市深化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共建区域信息网络体系和交流平台,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业务的“数字黄河金三角”,打造新基建晋南枢纽城市。

  六市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运城、晋城、阳泉、朔州、忻州、吕梁6个市域中心城市基础产业和特色优势,促进市域中心城市与主副中心城市创新联动,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协同发展格局,构建全省一体化新基建体系。运城市以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为契机,巩固提升智慧教育优势,推动智慧教育二期建设,加快推进县区实施智慧教育,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途径与方法。晋城市实施数字经济发展“1468”战略,建成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数字技术应用先导区、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数字城市发展领军区和中原城市群核心数字中心,打造中等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阳泉市实施数字经济腾飞战略,依托百度等龙头企业,用足用好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试点、ETC智慧停车城市试点等政策,建设数据中心集聚区,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引领区。朔州市作为全国重要煤电能源基地,积极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固废利用、碳基新材料研发和电力储能等领域的融合应用,积极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忻州市依托五台山等文化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景区信息化提升工程,拓展5G应用场景、新增AR/VR全景体验,打造智慧文旅示范区。吕梁市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打造集“数据中心—数字产业—融合应用”为一体的“数谷吕梁”大数据产业基地。

  第三节 补齐短板,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引导各市、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有效发挥融合基础设施赋能效应,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集约、注重成效的原则,探索新型智慧城市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加快部署城市5G无线网络、高速光纤网络、物联网、边缘计算、智能传感终端等智能基础设施,支持各市建设城市大脑、数字孪生模型等应用赋能平台,形成城市智能运行中枢体系。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城市治理的广泛应用,构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区块链基础底座,建设城市代码标识,实现城市内部和城市间各要素互联互通,促进智慧城市数据信息共享共建共治。探索开展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重点围绕智慧生活、智慧生产、智慧治理、智慧生态四大领域,探索开展20个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市县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大县城战略,推进5G网络向县城延伸覆盖,提升县城光纤宽带接入速率,推进车站、社区、商场等重点区域5G基站和配套网络建设,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扩容,推动家庭宽带千兆、百兆接入普及。支持“数据大脑”建设,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实现城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清徐县、阳城县、孝义市等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率先取得突破,优化城镇服务能力。

  加快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水、电、气、暖、路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部署智能感知终端,推动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城市智能运营中心和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集约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应急、市政、交通、卫健、社区等公共领域的部门间数据整合共享。推动公共领域智慧化应用,建立完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保等信息数据系统,加快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水平,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 数字赋能,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加快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推动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支持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向农村及偏远地区延伸,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农村5G、千兆光网、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实现农村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夯实农业遥感发展基础。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发展“互联网+教育”,深入推动乡村教育数字化,加快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与乡村中小学对接。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提高数字化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建立乡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深入推进隰县、洪洞县、大同云州区、高平市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创建工作。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和资源整合利用,推进乡村要素资源数字化,开展信息化助农行动。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建设数字乡村综合治理服务平台,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数字乡村样板。

第八章  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筑牢基础设施新屏障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国家安全战略,构建协同联动、开放共治的安全治理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安全预警检测,推动安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实现关键领域安全可控,筑牢新型基础设施安全屏障。

  第一节 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信息安全防护等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工智能新型防护模式,支持新型安全服务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技术设施“三同步”,实现多层级纵深防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建设山西省数据安全实验室,在新型认证授权、访问控制与责任认定技术、新型安全审计技术、信息隐形、量子密码、网络安全协议等“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核心技术上攻坚攻关;创新安全防护模式,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数据挖掘,对全网络中的用户、数据、应用等各种主体行为开展分析,建立画像,综合利用统计模型和机器学习等方法,逐渐提高数据安全技术防护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对网络监管、网络隔离、新一代身份认证、信息加密、态势感知等新型安全服务的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基础技术产品体系。

  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全部纳入关键信息安全监管,确保网络安全防护设施与新基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建设完善山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安全保卫平台,搭建省、市两级一体化数据安全运营中心,设立省、市两级网络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形成数据安全大脑,建立覆盖终端、用户、网络、云、数据、应用的多层级纵深防御、安全威胁精准识别和高效联动的安全服务能力体系。通过标准应用接口完成安全服务统一管理,对各种安全资源进行组合封装、编排调度,实现安全能力资源化,以服务化架构对外提供定制化安全服务,实现安全服务的统一注册、统一调度、统一监控。

  第二节 提升稳定可靠运行水平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制度,推广应用信创产品,主动防控风险,提高重要新型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培育网络安全服务优质企业,促进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发展。

  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响应。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响应,强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进一步充实网络安全防护值守力量,严格落实7×24小时网络安全值班制度;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重要网络网关出口等关键部位设置网络流量安全分析设备,强化技术识别能力,对进出数据流量进行特征规则匹配,及时甄别处理可疑数据包,开展主动安全防御试点,逐步从基于威胁的被动保护向基于风险的主动防控转变,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预警、快速响应、精准定位、科学处置能力,保障数据安全,全面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加强关键新型基础设施可靠性保障。继续加强网络枢纽、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骨干光缆线路、核心路由节点等关键新型基础设施可靠性保障,增加对应传输、计算、存储等资源的冗余配置;鼓励采用虚拟化技术实现快速动态扩缩容,提升资源弹性扩展能力,做好容灾保障,确保紧急情况下不影响所承载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转,提升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水平。

  培育安全应用服务企业。鼓励IT设备制造商、云服务提供商、数字化转型企业等产业力量联合攻关,加快科技创新突破,推广应用信创产品和服务,提高重要新型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促进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发展,培养一批拥有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鼓励企业深耕场景安全,提升个性化、差异化安全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安全应用服务特色企业。

  第三节 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完善网络安全教育体系,强化新型基础设施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安全管理,构建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测和事后应急的安全保障体系,为信息产生、采集、传输、存储、提取、使用、销毁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安全保障。

  健全网络安全监管制度。在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基础上,加强数据管理制度建设,研究编制数据分类分级、供应链权责划分、公共数据交换共享等相关地方性标准规范,出台重要数据安全检查评估办法,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强化新型基础设施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安全管理,将信息安全监管制度贯穿于数据全生命周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关键数据实行无死角、全覆盖的安全监管,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阻断报警,保障数据资源安全。

  完善网络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作和政企合作,形成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测和事后应急的全流程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政务数据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数据安全,保障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全运行;完善网络安全教育体系,构建覆盖专业人才培养与基层民众科普的安全教育体系,建设一批体验、培训、演练基地。鼓励全民参与信息安全维护,全面提升协同联动、联合预警、信息通报、追踪溯源、应急处置、协同防御的安全防护能力,构建全省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第九章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由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新基建工作,研究制定新基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基建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统筹协调保障新基建相关要素资源和服务;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新基建工作部署和任务,强化纵横协同配合;协调推动解决新基建工作中重要事项和问题,协调争取国家新基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和实施省级新基建规划,各地各部门要以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指导,结合实际,落实省级规划各项要求,建立省、市、县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新基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地。工信部门、省通信管理局及通信运营企业牵头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部门牵头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狠抓项目落实,实现各级各部门联动,确保新基建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估机制。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分解规划的主要任务,做到全面检测、定期评估和及时预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评估,就各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适时适度优化任务、调整目标,促进规划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成立新基建创新联盟。广泛吸纳省内外优秀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参与,建立新基建创新联盟,充分发挥联盟桥梁作用,完善不同领域专家、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培训、论坛、慕课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搭建新基建交流合作平台,优化资源组合,激发新基建领域市场活力,着力提升新基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实现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创新发展。

  第三节 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修订重点行业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消除企业参与壁垒。创新监管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针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等特点,采取柔性执法、审慎监管。优化精简审批事项,开展自我革命,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第四节 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基金引导作用,组织实施新基建工程。加大信贷优惠支持力度,完善多级资本市场,开展100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的新基建贷款专项,扩大中长期贷款规模,支持无形资产抵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政策,深化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

  推进人才保障。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强化人才支持,对关键岗位人才给予政策允许的最大优惠。完善弹性引才引智机制,坚持外部引进与本土培养并重。鼓励优秀企业与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等省内优秀高校开展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人才培育基地。针对性引进培养行业杰出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领军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师队伍培养,打造国内一流创新团队,促进新型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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