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到,到2025年全省建成充电设施20万个,基本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方案》提及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分别为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加强新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6,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5公里。
以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以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地区,城市核心区公(专)用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6,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