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基础保障。为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促进电动汽车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充电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加快建设便利高效、布局合理、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体系,提升充电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出行需要。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点)500座(个)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000个,公共桩桩车比达到1:6.4,在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
(二)主要任务。明确五个方面22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动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建设;二是支持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推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部专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政策措施;五是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检查督促,市发展改革局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说明了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现状及“十四五”建设任务等情况。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局,河源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促进电动汽车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充电难”问题,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并经八届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河源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