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里程焦虑” 多部门力推充电桩建设

发布日期:2022-08-31

核心提示: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快健全完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春耕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拉动有效投资和电动汽车消费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带动电动汽车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兴起,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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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产销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001万辆。其中,今年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20.9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0.6万辆,增幅为100.26%,创历史新高。据国家有关规划预测,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汽车新车保有量将超过2500万辆,到2030年将达到8000万辆。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充电桩市场也迎来快速增长。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今年1—7月,国内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136.2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持续上升,同比上升390.1%。截至2022年7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398万台,同比增加97.5%。从今年的情况来看,桩车增量比为1:2.3,说明市场仍存在较大缺口。
 
为满足电动汽车出行需求、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三个阶段工作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
 
“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春耕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拉动有效投资和电动汽车消费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带动电动汽车产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兴起,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充电桩需求持续上涨
 
事实上,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先后作出过一系列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也积极贯彻落实。早在2014年,交通运输部就印发相关文件,部署各地“结合新能源汽车用户规模和发展需求,增设加气、充电设施”。此后,更是持续进行部署推动。2021年,交通运输部又将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列为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加以推动。
 
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部署各地多向发力、加快推动,确保到“十四五”期末,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为缓解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焦虑”和“里程焦虑”,北京、云南、苏州、四川、重庆等地密集出台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比如,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北京充电桩总规模达到70万个,换电站规模达到310座,针对供需矛盾尖锐、潮汐特性明显区域提出“鼓励推广移动充电车等充电方式解决充电难问题”;苏州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提出,预计至2025年苏州市累计建成充电桩20万个,“十四五”期间需投资约60亿元建设充换电设施。
 
据介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单位认真落实,积极推动。截至目前,全国66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已有3102个服务区共建成了13374个充电桩,基本满足了当前电动汽车充电要求。
 
不过,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充电桩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地区,西部及东北地区覆盖率相对较低。此外,与我国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相比,目前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总量不够、覆盖面不足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还未全面起步,无法有效满足电动汽车远程出行的需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迅速上升,充电需求还将进一步增大。
 
从六个方面提供保障
 
未来,电动汽车车主不敢轻易上高速、不敢跑长途的困扰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行动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任务举措,统筹分类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或预留建设条件的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
 
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方面,科学合理选择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效益,制定落实分阶段覆盖方案。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优化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方面,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优化通行线路,引导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分区有序停放,保障电动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
 
加强服务信息采集与发布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和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方面,鼓励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与充电运营商等开展合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充电基础设施设备的技术完好、安全可用。
 
为了确保任务顺利完成,行动方案从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规范充电服务收费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政策。行动方案明确,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满足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对部分电网暂未延伸到位、不具备大容量供电条件的偏远服务区,优先采用分布式电源等方式就近供电。
 
同时,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收取。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声音:
 
在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开展充电桩建设,是交通运输工作的一个“小切口”,但关系着“大服务”。要努力将公路沿线充电服务打造成交通运输服务民生的亮丽名片,积极服务国家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国家“双碳”战略实施。——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春耕
 
数据:
 
我国培育了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327.9万辆和319.4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22.1%,累计销量从2012年底的2万辆增长至1227万辆,带动全球累计销量从13.3万辆增加至2376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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