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提出,供应商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服务商,且须具备充电桩及监控管理系统的管理、升级及维护保养能力。
原文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SH-2022-T209-248(6)
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服务商,且须具备充电桩及监控管理系统的管理、升级及维护保养能力(若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研发、制造的书面声明;若为销售服务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上述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本项目施工作业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