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底,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13.7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2.72%。与此同时,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截至2021年底,全市建成公共充电站 2080座、换电站69座、充电桩4.99万个,全市车桩比达到2.75:1,实现38个区县全覆盖,建成“一环十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较好地满足了电动汽车出行需求。
但同时存在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不均衡、用地难制约公共充电站建设、充电桩利用率整体偏低、运营结算尚未实现互联互通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规划》提出了5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布局 “一区两群”分类协调发展。中心城区按照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5公里、郊区乡镇街道按照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布局公共充电设施;主城新区按照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郊区乡镇街道按照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布局公共充电设施。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按照城市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乡镇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布局公共充电设施。与此同时,优化热门与偏远区域布局。对热门充电区域,可增加大功率充电设施,进一步降低充电时间,提高运行效率。
二是统筹安排城乡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从城市中心街道到郊区乡镇的原则,逐步加密公用充电设施布局。重点推进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商务楼宇、文体场馆、博物馆、文旅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 旅游景区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充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力争到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快充网络全覆盖。中心城区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下同)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10个电动充电“示范乡镇”和30个电动充电“示范村”,基本建成农村充电设施保障网络。
三是推进居民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在满足安全、消防和规划的前提下,制定存量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将全部停车位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30%作为验收条件。创新推广居民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探索电网企业、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研究“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模式,打造自用充电桩示范小区。
四是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加强设备运维维护充电秩序。督促充电运营企业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力争早日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
五是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