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提出,城市更新应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专项规划依托“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有序引导各圈层开展更新工作。首都功能核心区立足政治中心服务保障,强调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和谐共融;中心城区立足“减量双控”,突出减量提质更新;城市副中心立足“腾笼换鸟”,强调高水平落实控规;多点地区立足优化城市功能,更新用地优先用于承接中心城区疏解;生态涵养区立足优化生态环境,更新用地适度承接与绿色生态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功能。
规划远期目标至2035年完成全市557个更新街区的更新任务。“十四五”时期,聚焦178个城市更新重点街区,形成各区的主要更新资源及任务台账,发挥辖区和街镇对于存量更新的统筹作用。
专项规划还在全市划定178个重点更新街区,梳理全市集中建设区内可更新建筑约2.45亿平方米,以块统条、以条促块,做好基础设施类系统保障、居住类保护更新、产业类“腾笼换鸟”、公共空间类品质提升,通过系统强化公共服务、市政和安全设施的支撑能力,推动城市环境品质、空间结构和功能效益的整体优化提升,为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有效的空间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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